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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hui Ener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Sep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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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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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10 月18 日 16 点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中天广场2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 年10 月18 日
至2018 年10 月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 于一带一路项目)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 一带一路项目)的议案 |
√ |
| 2.01 | 债券种类 | √ |
| 2.02 | 发行方式 | √ |
| 2.03 | 发行对象 | √ |
| 2.04 | 发行规模 | √ |
| 2.05 | 债券期限 | √ |
| 2.06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2.07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2.08 | 债券利率 | √ |
| 2.09 | 还本付息方式 | √ |
| 2.10 | 债券特殊条款 | √ |
| 2.11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2.12 | 担保方式 | √ |
| 2.13 | 债券申请挂牌转让场所 | √ |
| 2.14 | 承销方式 | √ |
| 2.15 | 偿债保障措施 | √ |
| 2.16 | 决议有效期 |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 于一带一路项目)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 4 | 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4 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 年9 月20 日、2018 年09 月29 日刊载于《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 司股东。 | |||
|---|---|---|---|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256 | 广汇能源 | 2018/10/10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 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18 年10 月15 日、10 月16 日北京时间10:00-18: 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中天 广场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 日不晚于2018 年10 月16 日18:00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 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中天 广场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9 月29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 年 10 月18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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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 一路项目)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 路项目)的议案 |
|||
| 2.01 | 债券种类 | |||
| 2.02 | 发行方式 | |||
| 2.03 | 发行对象 | |||
| 2.04 | 发行规模 | |||
| 2.05 | 债券期限 | |||
| 2.06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07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2.08 | 债券利率 | |||
| 2.09 | 还本付息方式 | |||
| 2.10 | 债券特殊条款 | |||
| 2.11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12 | 担保方式 | |||
| 2.13 | 债券申请挂牌转让场所 | |||
| 2.14 | 承销方式 | |||
| 2.15 | 偿债保障措施 | |||
| 2.16 | 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项目) |
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