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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Topstar Technology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Nov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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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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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控人、董 事长、总裁吴丰礼先生、董事张朋先生于 2021 年 9 月14 日卖出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拓斯转债”(以下简称 “可转债”或“拓斯转 债”),该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 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董事长吴丰礼先生、董事张朋先生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 短线交易的情况如下:

董事 交易证券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备注
交易方向 交易日期
姓名 简称 (张) (元/张) (元)
吴丰礼 拓斯转债 买入(申购 )2021 年 3 月 19 日 2,243,467 100 224,346,700
拓斯转债 卖出 2021 年 9 月 14 日 103,500 118.007 12,213,740 其中,100,000张为大
宗交易卖出,3,500张
为集中竞价卖出
张朋 拓斯转债 买入(申购 )2021 年 3 月 19 日 4,531 100 453,100
拓斯转债 卖出 2021 年 9 月 14 日 4,531 118.300 536,015.15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21 年2 月25 日 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中规定“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含申购)、卖出 行为均发生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施行以后的情形,纳入短 线交易规制范围。”

2021 年9 月13 日,公司及吴丰礼先生、张朋先生在实施可转债 减持交易前,对《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 认真解读,理解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时点为可转债申购日(即 拓斯转债申购日 2021 年3 月10 日),故2021 年9 月10 日后卖出 不会触发6 个月短线交易规则规定”。吴丰礼先生、张朋先生分别 于 2021 年 9 月14 日进行了拓斯转债减持,其中吴丰礼先生减持拓 斯转债103,500 张,占其持有拓斯转债比例的4.61%;张朋先生减持 拓斯转债4,531 张,占其持有拓斯转债比例的100%。

2021 年9 月15 日,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两位董事卖出拓斯转 债交易触发了系统短线交易提示,公司立即通知两位董事暂停拓斯 转债交易。

二、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式和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吴丰礼先生本次短线交易行为产生的收益为1,851,526.26 元, 收益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交易佣金 =12,213,740-10,350,000-12,213.74=1,851,526.26 元。吴丰礼先生 已将获利金额全数上缴公司。

张朋先生本次短线交易行为产生的收益为 82,379.15 元,收益 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交易佣金 =536,015.15-453,100.00-536.00=82,379.15 元。张朋先生已将获利 金额全数上缴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经自查, 吴丰礼先生和张朋先生的上述交易行为系因对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 用存在偏差所致,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 交易的主观故意。吴丰礼先生和张朋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 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上述行为发生后,实控人、董事长、总裁吴丰礼先生和董 事张朋先生反复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规则,已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积极配合公司的核 查工作。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本次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 诚恳的道歉,并主动向公司上缴本次交易的收益。

2.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戒,加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

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 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裁吴丰礼先生承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即2021 年11 月3 日)起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吴丰礼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构 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 2.张朋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

  • 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 3.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