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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Topstar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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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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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7 月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 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 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 户的付款问题,公司拟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 提供回购担保,并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融 资”)签订厂商回购合同。

客户通过海尔融资向公司采购设备时,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海 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并支付租金,公司拟为此承担 回购保证(该回购保证为不见物回购保证,公司承担回购保证责任不 以公司取回机器设备为前提):即一旦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或发生 其他回购情形时,公司将向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回购保证 责任,且回购金额足以覆盖回购情形发生时客户到期应付而未付的租 金(含租赁本金及租息)、延迟罚息、未到期的租赁本金及其他实现 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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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实行余额额度控制。通过融资 租赁模式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12 个月,余 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逾期的风险。为加强对 融资租赁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在内 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公司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完善对买方融资租赁模式下客户筛选标 准,一方面发挥在行业内的信息优势,建立了一套符合应用行业状况 为导向的正面筛选标准;另一方面通过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 金融机构的合作和实际经验教训建立了以风险识别为导向的负面筛选 标准。目前,公司对买方融资租赁担保模式下客户筛选的具体标准如 下:

(一)正面筛选标准:

  • 1、主体要求: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

  • 备借款人资格,符合融资租赁方贷款条件。

  • 2、成立年限要求:一般要求在一年以上,如客户有行业关联公司

  • 或公司认为风险可控的,可适当降低。

    • 3、客户类型要求:公司主营下游五大行业制造业客户。

    • 4、商业信用要求:商业信誉良好,有履约能力。

(二)负面筛选标准:

  • 1、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2、客户的信贷业务在金融机构被划分为不良、或出现过逾期等重 大违约记录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逃、废债行为的,或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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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重不良行为影响企业经营的。

  • 3、客户存在过度融资和有民间借贷嫌疑的。

4、客户连续三年亏损、停止经营、或者实质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 状态的。

  • 5、客户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为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海尔融资租赁机 器设备并支付融资租赁费提供累计金额总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租 赁回购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具体业务实 际发生时为准。公司后续将与被担保人协商,在实际签署合同过程中 根据需要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为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融资租赁回购担保服务,可 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 款问题,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融资租 赁回购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的提议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前述事 项。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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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 购担保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 客户的付款问题,监事会同意该等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向客户 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事 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98743.12万元(含本次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其中为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76743.12万元,为 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22,000万元;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78%;实际已 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4,927.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2.2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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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客 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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