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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SILVER AGE SCI&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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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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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1-5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5 月6 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 年4 月30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颂斌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林登灿、黄敬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林登灿、黄敬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关联董事林登灿、黄敬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5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