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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SHAONENG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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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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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 年12 月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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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所属孟洲坝水力 发电厂、韶能集团韶关宏大齿轮有限公司、韶关宏大精锻科技有 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绿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韶能集团广东绿 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韶能集团绿洲生态(新丰)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华丽达实业有限公司、韶能集团耒阳蔡伦纸品有限公司、 韶能集团韶关市日昇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韶能集团新丰旭能生 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韶能集团翁源致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辰 溪大洑潭水电有限公司、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韶能 集团韶关市曲江濛浬水电有限公司、韶能集团乳源县杨溪水电有 限公司、韶能集团韶关市湾头水电站有限公司、韶关市银岭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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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韶能新能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共18 家企 业,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3.8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9.6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 险领域主要包括:海外新冠疫情对出口业务的影响、电力交易市 场化、可再生能源资金补贴政策变化、安全生产等高风险领域。 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 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机制,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权限;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 工作细则均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战略规划、高层人事选聘、绩 效考核、审计监督等重要方面,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根据职责划分,公司总部设立了综合办公室、经营综合部、 人力资源部、财务核算监管中心、资金结算中心、制造与商贸资 产监管部、热电资产监管部、水电资产监管部、安环监管部、项 目建设监管部、投资发展部、招投标与采购监管部、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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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政策与产业信息中心、审计监察部共15 个职能部门, 具体实施公司管控职能。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委派代表行使出资人权利。 公司严格执行子公司、控股公司“三会”议案管理程序,子公司、 控股公司重大事项议案需先在公司履行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对 所属公司的有效管控。
公司对所属企业(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重大 资金筹措和担保、风险管理和监督、信息化规划和实施等重要业 务仍实行集中管控。
2.发展战略。公司确立了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 生态植物纤维制品(安全健康纸制品)、精密(智能)制造三大 板块发展战略目标。围绕三大板块,公司2020 年加大了生物质 发电企业拓展对外供汽业务、抄纸等方面相关项目的调研论证工 作,为优化产业布局提供支撑。根据发展战略,2020 年末完成 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今后五年的发展提供了 坚实基础。
3.人力资源。公司在人力资源规划和配置、培训与发展、绩 效管理、薪酬与激励、员工劳动关系等方面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 年度内,积极推动公司人力资源工程建设,夯实人力资源基础管 理工作,保障公司发展的人才需求。加大薪酬体系改革力度,年 度内对制造企业、生物质发电企业、商贸企业管理层试行年薪制, 体现薪酬收入与责任担当、经营业绩相匹配,有效激发各级人员 的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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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责任。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和监 督检查机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2020 年,公司结 合季节和行业特点,部署开展了“百日重点攻坚行动”、“火灾 防控”、“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等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常态化,保证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良好形势持续稳定。 5.企业文化。公司秉承安全至上、效益为本、环境友好的经 营理念以及公平、正义、诚信的企业价值观,建立了具有公司鲜 明特色的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了反舞弊工作管理办法、举报人投诉及举报人保护 制度,坚决预防和惩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物)、违规决策等 舞弊行为;建立了敏感岗位个人廉洁从业制度、技改和工程建设 项目廉洁履职制度,重点规范重要业务岗位的业务操作,防范廉 洁风险。
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 重大重组兼并、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干部任免、组织架构设立与 调整等重大事项,经党政联系会集体研究后,依法履行决策程序。 6.资金活动。公司建立了货币资金日常管理、票据管理、资 金支付审批等制度。加强资金日常管理的检查和监督,进一步优 化资金筹措、规范业务操作、控制资金筹集和使用风险;建立了 新建项目移交使用后工程尾款及质保金支付的管理办法,规范了 工程尾款和质保金的支付;各基层企业全面执行网银对外结算业 务,尽量减少并逐步杜绝现金支付业务,降低现金管理风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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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每月初召开资金平衡会,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防范资金风 险。
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强化投资决策集中管理,加 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以及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等,保 障战略规划有效实施和投资效益。
7.采购业务。公司建立了物资集中采购、采购招投标、合同 管理等制度,加强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确定、法律审核、合同 签订、验收入库等环节的风险控制,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并合理控制成本。
8.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存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管理 制度,规范资产取得、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处置、在建工 程转固与核算等业务操作;建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和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业务操作。
9.销售业务。公司建立了相关销售管理制度,规范售电、产 品销售、边角料销售等业务的收入确认、收款、坏账管理等业务 操作,确保公司各项收入及时入账和会计记录真实准确。公司通 过在湖南和广东两个区域的售电公司,紧跟国家电力市场改革动 向,统筹协调并积极参与售电市场业务。
10.研究与开发。公司总部建立了投资开发项目暂行管理办 法、收购(含收购扩建)项目投资开发评价体系等投资开发管理制 度,基层企业建立了产品开发等管理制度,规范了投资开发和产 品开发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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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项目。公司建立了在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实施 细则、招投标管理办法、新建工程项目概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工 程项目建设管理与监管办法、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工作移交管理 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工程立项及核准、投资项目论证、概算 执行、工程项目启动及验收等管理流程。
12.担保业务。公司建立了担保及资产抵押管理制度,规范 公司担保行为,明确担保及资产抵押管理等业务范围和操作程 序,降低担保风险;公司禁止对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 禁止基层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担保事项,严格履 行内部审批程序,担保事项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方予以实施。
13.业务外包。公司建立了相关业务外包管理制度,明确业 务合同签订与执行、外包承包方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履约评 价等事项,防范外包风险。
14.财务报告。公司建立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报告管理等 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月末结账和财务报告的编制,确保财务报 告合法合规和真实完整。
公司建立了财务经营分析管理制度。公司统一所属基层企业 财务经营分析的内容和模式,定期编制各类财务经营分析报告, 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成本费用信息,发挥公司财 务管理的决策支持作用。
15.全面预算。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 制、执行、调整、分析、考核与评价等业务操作。公司将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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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指标逐级分解到各部门和所属企业,通过月度、季度和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 施,年底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与绩效挂钩,保障预算目 标的实现。
16.合同管理。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合同履约评价制度, 规范合同审批、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合同履行情况评估等业务操 作。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指导所属企业制定合同管理程序,落实合 同管理备案制度,事后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公司实施统一的招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标代理公司的选择、 招标文件审批、评标专家管理、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文件事后备 案等业务操作。
17.信息传递。公司建立了统一的信息传递机制,统筹协调 办文、办会、办事,确保公司政令畅通,推动公司决策部署贯彻 落实。公司内部通过信息化平台、内部邮件、内部期刊等方式及 时传达管理层经营理念、经营目标和各种文件精神;公司建立了 保密管理制度,保障内部信息传递安全可靠,防止商业机密外泄。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内幕信 息保密管理等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 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8.信息系统。公司建立了OA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信息 系统的实施与维护、变更、使用、信息安全等业务操作,确保信 息系统的安全及可靠;公司建立了信息、信息系统、服务器安全 加固系统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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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 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20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 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 缺陷等级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
| 资产 潜在错报 |
1)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1% |
1)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1% |
1)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 0.5% |
|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 |
2)错报金额≥ 营业收入总额 的1% |
2)营业收入总额 的0.5%≤错报金 额<营业收入总 额的1% |
2)错报金额< 营业收入总额 的0.5% |
| 所有者权益 潜在错报 |
3)错报金额≥ 所有者权益总 |
3)所有者权益总 额的1.5%≤错报 |
3)错报金额< 所有者权益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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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的3% | 金额<所有者权 益总额的3% |
额的1.5% | |
|---|---|---|---|
|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 |
4)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的5% |
4)利润总额的3% ≤错报金额<利 润总额的5% |
4)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的3% |
(2)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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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② 公司未按规定程序更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③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
④ 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监督无效。
-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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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
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④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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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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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 目标的内部控制,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 规目标等。
(1)定量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 量标准执行。
- (2)定性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 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 来确定。
-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
①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
②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
③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
④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⑤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
-
⑥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
⑦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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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
①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
②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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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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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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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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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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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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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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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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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各基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
陷的认定标准。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后,根据内 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未发现本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 了较好控制。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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