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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Leary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Oct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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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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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3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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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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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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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莱尔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包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包强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包强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讲师,注册会计师,1984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历任兰州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审计教研室 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审计系总支书记、会计学院副院长及财务管理系主任; 2001 年 8 月至今,历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审计研究所所长、会计系副主任、主 任,现为教授;2016 年 2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6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10 月至今,担任深圳开心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10 月至今,
担任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州和德数 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东旭达智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知学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 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三个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的条件。征集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5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 3 号保利商贸中心 1 栋 20 层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1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36)。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1 年 11 月 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00-17:00)
(三)征集方式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的方式。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 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 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 3 号保利商贸中心 1 栋 20 层 收件人:吴琦
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0757-6683318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 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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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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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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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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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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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 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 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 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 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 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 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包强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关于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 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包强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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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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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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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事项“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 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