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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Leadyo IC Testing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1
Jul 14, 2021
58177_rns_2021-07-14_50781f45-bebc-401d-b625-43295f5a82be.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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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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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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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4.除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4 日,同意以 19.633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 2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