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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INGSTRONG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Jul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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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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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债券代码:124013 债券简称:劲刚定0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文俊先生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文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公司股份4,463,4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935%)的董事、副总经理文 俊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21%)。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文俊先生出具的《买卖公司证券联络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可流通股份数量(股) | 可流通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文俊 | 董事、副总经理 | 4,463,406 | 3.3935% | 3,347,554 | 1,115,852 | 0.848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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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公司为购买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向文俊、吴小 伟等17名股东非公开发行21,255,723股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即2021年7月26日至2022年1月25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
|---|---|---|---|---|---|---|
| 1 | 文俊 | 董事、副总经理 | 非公开发行 | 集中竞价 | 200,000 | 0.1521% |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减持相关承诺情况
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以 下简称“锁定期”)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该 等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届满12个月后,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解锁:
1、(1)第一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已届满 12个月,且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2019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则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36%在扣减重组协议中 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除锁 定;(2)第二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已届满24个月,且 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已对标的公司在2020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则交 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72%在扣减重组协议中约定的业 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 除锁定;(3)第三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已届满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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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已对标的公司在2021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已 出具业绩承诺期满后标的公司的减值测试报告,则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中的100%在扣减重组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 第三年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及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剩余未解锁 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在上述扣减过程中,如当年扣减后实际可解锁的股份 数量小于或等于0 的,则交易对方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为0,且次年可解锁股 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如次年可解锁股份数量仍不足以扣减该差额, 则下一年应继续扣减。
2、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时,其用于认购前述上市公司股票的 标的公司股权(以工商登记完成日或实际缴纳出资之日孰晚,下同)未满12个月, 则其取得的前述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 利;同时,在按照上述(1)(2)(3)之约定计算可解锁股份数量时,应优先 解锁其以持续拥有12个月以上的标的公司股权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及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约定。
4、如本次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文俊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董事、副总经理文俊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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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 1、文俊先生出具的《买卖公司证券联络单》。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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