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UANGDONG KINGSTRONG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0, 2020

55610_rns_2020-04-20_16f61ec1-0e33-47a0-b630-02cbf93a9fd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匡同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匡同春)作为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四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亲自出席了十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一 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认真 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9 年,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 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 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19 年2 月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9 年3 月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调整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事项、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3、在2019 年3 月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 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2019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信贷业务的议案》《关 于2018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19 年3 月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聘请董事 会秘书、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19 年4 月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2019 年5 月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更换本次交易 专项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19 年5 月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发行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 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2019 年8 月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9、在2019 年10 月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补选董事、聘任文俊为公司副总经 理、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在2019 年12 月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优化公司 业务管理架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媒 体、网络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上述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 年严格 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履行委员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以上是本人作为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度履 行职责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同时忠实地履行 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 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20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匡同春 2020 年4 月20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