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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KINGSTRONG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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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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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易对手方对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 [2021]510Z001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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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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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 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1000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PA LLP

Tel : +86 010-6600139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1]510Z0013 号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 刚)管理层编制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广东宽普科 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59 号) 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新劲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劲刚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 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广东宽 普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59 号)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新劲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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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1]510Z0013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3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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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完成了对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100%股权的收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现将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 资产收购基本情况说明

为收购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向文俊、吴小伟等 17 名股东发行 21,255,723 股股份以及 6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俊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0 号)。

2019 年 9 月 23 日,宽普科技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7292226957)。公司现持有宽普科技 100%股权,宽普科技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二、 业绩承诺内容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各年度业 绩作出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 宽普科技在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

此外,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了业绩补偿措施:如宽普科技第一年实现净利润已 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90%,当年不触发补偿程序;如第一年及第二年累积实现净利润 已达到两年承诺净利润的 90%,则第二年不触发补偿程序;如宽普科技 2019、2020 年 及 2021 年累积实现净利润达到三年承诺的净利润的 100%,则不触发补偿程序。除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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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情形外,则均应补偿。

在补偿期间内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届满时,交易对方应优先以其在本次定向发行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在补偿期间 三年全部届满时,交易对方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交易对方 已将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进行补偿;剩余不足部分,交易对方以其在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仍不足以补偿的, 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交易对方内部按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交易对方 在本次交易所获总对价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三、 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510Z0020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本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6,749.3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6,440.59 万元,实现了 2020 年度的业绩承诺。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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