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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Haid Group Co.,Limite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Oct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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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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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上午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 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1月8日下午14点。

(三)公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

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12年11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 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公司上市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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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3、《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追加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查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决议公告。

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3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2年10月23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园创新大厦21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 (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 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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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 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 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志健、杨华芳、卢洁雯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园创新大厦213广东海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00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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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追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3 《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追加担保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 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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