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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Guanhao High-Tech Co.,Ltd M&A Activity 2021

Feb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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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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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 审慎分析,在事前知晓并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后对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公司编制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该报告内容属实、完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 有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已依法 回避,亦未委托其他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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