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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Guanghua Sci-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6, 2017
54755_rns_2017-07-06_af018b51-0b4d-42c0-8678-209c891c76b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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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41 股票简称:光华科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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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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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103 号)核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保荐人”或“主承销商”)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以下简称 光华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目前已经完成,现将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有关情况 向贵会汇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一)光华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数量 14,228,798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80%。
(二)发行对象:包括郑靭、陈汉昭在内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 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 构、信托投资公司、QFII 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应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
郑靭、陈汉昭承诺各自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 10%,认购上 限为不超过本次发行总数的 2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来源为本人自有 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并承诺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认购对象郑靭、陈汉昭协商确认:郑靭、陈汉昭各 自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 10% (若本次发行最终未能获 得认购,郑靭、陈汉昭放弃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数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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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际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郑靭、陈汉昭各自认购金额为 25,000,001.60 元。
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郑靭、公司总经理陈汉昭外,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
经过对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并经贵会同意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对象确定为以下 4 名投资者:
| 发行股票 | 的对象确定为以下4名投资者: | ||
|---|---|---|---|
| 序号 | 投资者全称 | 获配股数 (股) |
锁定期限 (月) |
| 1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691,519 | 12 |
| 2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691,519 | 12 |
| 3 | 郑靭 | 1,422,880 | 36 |
| 4 | 陈汉昭 | 1,422,880 | 36 |
| 合计 | 14,228,798 | - |
(三)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 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7.57 元 /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四)锁定期: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郑靭、公 司总经理陈汉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 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 将作相应调整。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 ” 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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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 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议案,并于 2015 年 8 月 5 日进行了公告。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议 案,并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进行了公告。
3 、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 案》)、《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发行人本次发行 股票相关的各项议案,并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进行了公告。
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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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6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 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发行人本次发行 股票相关的各项议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5 日进行了公告。
5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等与发行 人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各项议案,并于 2016 年 12 月 01 日进行了公告。
6 、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等与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各项议案,并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完成封卷,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3 号文核准。
三、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
1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为 14,228,798 股 ,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 会《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03 号)中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376,844 股新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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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不低于 17.57 元 / 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90%,即53.06元/股,折合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9,423,294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 年8月5日)。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每10 股转增20股)已于2015年11月2日实施完毕。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由不 低于53.06元/股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7.62元/股。
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 已于2017年5月23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由不低于17.62元/ 股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7.57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 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 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7.57 元 /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 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3 、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80.86 元 ,扣除发行费用 7,395,907.39 元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42,604,073.47 元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年产14,000吨专用化学品扩产项目 | 25,000.00 | 25,000.00 |
| 2 | 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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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合 计 | 50,000.00 | 50,000.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 金予以置换。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要求对特定投资者的认 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统计后,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57 元 / 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4,228,798 股 ,本次发行的 对象为4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总募集资金量为人民币 249,999,980.86 元 。扣除 承销保荐费用 5,000,000.00 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244,999,980.86 元 ,该笔资金已于 2017年6月29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及核查情况
1 、关于《认购邀请书》的发出
发行人与广发证券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广 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该《认购邀请书》明确规定了发行对象与条 件、认购时间安排、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特别提 示等事项。
广发证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向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的发行对象范围内的投资 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邀请其参与本次认购。投资 者名单包括截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除 5 位关联方不向其发送 认购邀请书外,共 15 家机构、个人股东)、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 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 71 家向光华科技或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 向的投资者,没有超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拟发送对象名单》的范围,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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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截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第 12 名股东谭飞,由于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均无法获取其有效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
经广发证券核查,发行人与广发证券向上述发送对象发出的本次发行的《认 购邀请书》及其《申购报价单》均参照《实施细则》规定的范本制作,规定了选 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认购数量等事项的操作规则,符合《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为以下五类投资者:
1)截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 1) | 截至2017年6月15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 1 | 郑创发 |
| 2 | 陈汉昭 |
| 3 | 郑侠 |
| 4 | 郑靭 |
| 5 | 汕头市锦煌投资有限公司 |
| 6 | 新余市创景投资有限公司 |
| 7 | 郑若龙 |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 9 | 杜少伟 |
| 10 | 郑家杰 |
| 11 | 吕懿璇 |
| 12 | 谭飞 |
| 13 | 罗远良 |
| 14 |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新价值对冲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
| 15 | 陈伟杰 |
| 16 | 王忠平 |
| 17 | 吴金华 |
| 18 | 李宝睿 |
| 19 | 杜亚杰 |
| 20 |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新价值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注:上表中序号 1、2、3、4、6 股东为关联方,不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
2)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2) | 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
|---|---|---|---|
| 序号 |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 序号 |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
| 1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 |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2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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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6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7 |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8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9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0 家证券公司
| 3 | )10家证券公司 | ||
|---|---|---|---|
| 序号 |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 序号 |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
| 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4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9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5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 4 | )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 ||
|---|---|---|---|
| 序号 | 保险机构询价名单 | 序号 | 保险机构询价名单 |
| 1 |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2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3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 序号 |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名单 | 序号 |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名单 |
|---|---|---|---|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7 | 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 |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3 | 深圳市前海恒兆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 |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
| 4 | 上海锦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 | 慧远金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6 | 浙江野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2 | 珠海安赐共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 |
| 7 | 郭军 | 43 |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8 | 王敏 | 44 |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9 | 张怀斌 | 45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1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47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2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8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3 |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49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4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0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15 |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51 | 江西高技术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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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6 |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2 | 万思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 17 | 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53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8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4 |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19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5 | 上海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0 | 西宁金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6 | 南京瑞达信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 21 | 颐和银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 | 翁仁源 |
| 22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8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3 | 广东壹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59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4 |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5 |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1 | 长江投资(芜湖)有限公司 |
| 26 |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2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7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8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4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9 | 陈兰珍 | 65 | 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30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6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31 |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7 | 深圳市前海深城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 32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8 | 北京点石汇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33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9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34 |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70 | 吴兰珍 |
| 35 | 何慧清 | 71 | 深圳市前海龙光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 |
| 36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认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1)申购统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有 2 家 投资者参与申购,均按要求进行申购报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均为 “ ” 有效申购。申购详细数据见 申购簿记数据统计表 。
申购簿记数据统计表:
| 序 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有效申购金 额(万元) |
获配金额 (元) |
|---|---|---|---|---|---|
| 1 | 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
17.57 | 10,000.00 | 10,000.00 | 99,999,988.83 |
| 2 | 中意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17.57 | 10,000.00 | 10,000.00 | 99,999,988.83 |
| 小计 | - | 20,000.00 | 20,000.00 | 199,999,97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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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郑靭 | 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的10%,不参与竞价,接受竞价确定的价格 |
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的10%,不参与竞价,接受竞价确定的价格 |
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的10%,不参与竞价,接受竞价确定的价格 |
25,000,001.60 |
|---|---|---|---|---|
| 陈汉昭 | 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的10%,不参与竞价,接受竞价确定的价格 |
25,000,001.60 | ||
| - | - | - | 249,999,980.86 |
2)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统计, 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 为 17.57 元/股。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量,最终拟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为 14,228,798 股。
3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
本次光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申购阶段的工作后,确定发行价格为 17.57 元/股,发行人及广发证券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14,228,798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249,999,980.86 元。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及配售股份数量见 “ ” 获配明细表 。
获配明细表:
| 序 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有效申购价格 (元/股) |
有效申购金 额(万元) |
获配金额 (元) |
获配股数 (股) |
锁定期 限(月) |
|---|---|---|---|---|---|---|
| 1 | 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
17.57 | 10,000.00 | 99,999,988.83 | 5,691,519 | 12 |
| 2 | 中意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17.57 | 10,000.00 | 99,999,988.83 | 5,691,519 | 12 |
| 3 | 郑靭 | 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不参 与竞价,接受竞价确定的价格 |
25,000,001.60 | 1,422,880 | 36 | |
| 4 | 陈汉昭 | 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0%,不参 与竞价,接受竞价确定的价格 |
25,000,001.60 | 1,422,880 | 36 | |
| 合计 | 249,999,980.86 | 14,228,798 | - |
4 、关于本次发行的关联关系及备案情况核查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具体如下表: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认购资金 来源 |
委托人 | 出资 比例 |
认购金额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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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 | 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
前海开源光华 科技定增资产 管理计划 |
资产管理 计划 |
云信智兴 2017-250号单 一资金信托 |
100.00% | 99,999,988.83 |
|---|---|---|---|---|---|---|
| 2 | 中意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中意资产-招商 银行-定增精选 13号资产管理 产品 |
资产管理 计划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57.81% | 57,809,993.54 |
| 何加弘 | 42.19% | 42,189,995.29 |
根据询价结果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名获配对象的承诺声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 伦律师事务所对以上 2 名获配对象及其实际出资方进行核查。经核查,除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郑靭、公司总经理陈汉昭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
发行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郑靭发行前(截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持有光华科技 6.53%的股份,发行对象公司总经理陈汉昭发行前(截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持有光华科技 6.53%的股份。除此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股东(包括但不限 于 5% 以上股东、前 10 大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关 系。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也不存 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最终获配的 4 名投资者中,郑靭、陈汉昭均为自然人,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 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其参 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
5 、缴付认股款项情况
2017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及广发证券向贵会报送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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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发行情况报告》,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7.57 元 / 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14,228,798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80.86 元。
2017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和广发证券向获得股份配售资格的上述 4 名认购 对象发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 15 时止,广发证券的专用收款账户(账号 3602000129200257965)共收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玖拾玖万 玖仟玖佰捌拾元捌角陆分(¥249,999,980.86)。
6 、签署认股协议情况
在发行结果确定后,发行人与 4 名最终获配的认购对象签订了《广东光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至此,本次发行认购工作全部结束。
四、本次发行的验资情况
2017年6月26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7-48号”《广 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截至2017年6月26日 12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0129200257965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 的申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
2017 年 6 月 28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7-49 号”《广东 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 15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2000129200257965 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 缴存的申购款(含认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 元捌角陆分(¥249,999,980.86)。
2017 年 6 月 29 日,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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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83 号”《广东 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止,光华科技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49,999,980.86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 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捌角陆分),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395,907.39 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叁拾玖万伍仟玖佰零柒元叁角玖分),光华 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2,604,073.47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贰佰 陆拾万肆仟零柒拾叁元肆角柒分),其中计入“股本”14,228,798.00 元(大写: 人民币壹仟肆佰贰拾贰万捌仟柒佰玖拾捌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 民币 228,375,275.47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捌佰叁拾柒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 肆角柒分)。
五、本次发行的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见 证,并出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已获 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他有关法 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和《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六、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评价
广发证券认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 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及申购过程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郑靭、 公司总经理陈汉昭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 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最终获配的 4 名投资者中,郑靭、陈汉昭均为自然人,无需履行备 案程序;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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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保险资产管理公 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
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 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 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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