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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GREEN PRECISION COMPONENT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ug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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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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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第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格林精 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3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220,6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634,146,531.0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 年4 月8 日全部到位。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 健验〔2021〕3-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130,322,109.73 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
| 募集资金专户净额(注) | 662,505,158.00 | |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 479,396,441.27 | |
| 其中: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 | 317,466,297.50 | |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1,841,991.9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88,151.80 | |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28,358,626.96 | |
|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6,134.30 | |
| 减:超募资金支出 | 36,557,860.7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2,136,014.96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30,322,109.73 |
注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4,146,531.04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净额差异系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包含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管指引第2 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 了明确规定。
根据《监管指引第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2021 年4 月29 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高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 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分行营业部 |
5810000010120100450248 | 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 |
|
68,019,196.46 |
|||
技改与扩产项目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分行 |
393110100100593152 | ||
| 62,302,913.27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江北支行 |
9550880016631800916 | ||
| 已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惠州下角支行 |
2008020229200124781 | ||
| 已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惠州城南支行 |
44050171823900000979 | ||
| 已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分行营业部 |
755904631110508 | ||
| 已销户 | 超募资金项目 | ||
| 合计 | |||
| 130,322,109.73 | |||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2 年6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客户产品结构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 考虑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拟在“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 项目中的“软硬件设备投资”项目上增加CNC 与配套设备及检测等设备的投资金 额,同时相应调减该项目下的其他设备投资金额,本次调整仅是“软硬件设备投 资”项目下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总投
资额不变。同时为更好的实施该募投项目,拟增加“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甘陂村 地段(惠州市创祥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厂区内)A 栋一楼整层及二楼整层”为该募 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增加“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 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9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
2、2023 年7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实施主体由格林精密、广东格林精密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调整为格林精密;实施地点由惠州市三栋数码 工业园的公司原有厂区、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甘陂村地段(惠州市创祥投资运营 有限公司厂区内)A 栋一楼整层及二楼整层调整为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的公司 原有厂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9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68,475,556.29 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83,155.27 元,合计 置换金额人民币73,758,711.56 元。具体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格林精密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11 号), 截至2021 年7 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68,475,556.2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 资的比 例(%) |
|---|---|---|---|---|---|---|
| 建设投资 | 预备费 | 铺底流动 资金 |
合 计 |
|||
| 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 项目 |
37,870.35 | 6,351.48 | 244.46 | 6,595.94 | 17.42 | |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005.05 万美元(折合 7,038.36 万元人民币) |
251.62 |
251.62 | 3.5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
| 合 计 | 59,908.71 | 6,603.10 | 244.46 | 6,847.56 | 11.43 |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格林精密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11 号),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涉及相关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76,074,068.96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70,790,913.69 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合计5,283,155.27 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 年10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所有剩余超募资金3,562.34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让款项当天账户内金额为 准)购买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鹿岗片区03 单元的土地使用权,用 于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2023 年 11 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655.79 万元(含转让款项当天账户内利 息)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 年8 月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 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含下属 子公司,下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 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11,5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
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130,322,109.73 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8 月30 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3,414.65 | 报告期投入募集 |
980.32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资金总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51,595.43 | |||||||||
已累计投入募集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截止报 | |||||||||||
| 是否已 | |||||||||||
| 项目达到预 | 本报告 | 告期末 | 是否达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 变更项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 | 截至期末投资进 | 项目可行性是否 | ||||
| 定可使用状 | 期实现 | 累计实 | 到预计 | ||||||||
| 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 | 额 | (1) | 金额 | 投入金额(2) | 度(%)(3)=(2)/(1) | 发生重大变化 | ||||
| 态日期 | 的效益 | 现的效 |
效益 | ||||||||
| 分变更) | |||||||||||
| 益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精密结构件智能 制造技改与扩产项 目 |
否 | 37,870.35 | 37,870.35 |
957.81 |
31,746.63 | 83.83% |
2026 年04 月15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研发中心扩建项 目 |
否 | 7,038.36 | 7,038.36 |
22.51 |
1,184.20 | 16.82% |
2025 年04 月15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0.00 | 15,008.81 | 100.06% |
-- | -- | -- | -- | -- |
-- |
59,908.71 | 59,908.71 |
980.32 |
47,939.64 | -- |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购买位于惠州市惠 城区高新技术产业 园鹿岗片区03 单元 的土地使用权,用 于投资建设“精密 结构件及智能制造 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3,505.94 | 3,505.94 | 0.00 | 3,655.79 | 100.00% |
|||||
-- |
3,505.94 | 3,505.94 | 0.00 | 3,655.79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63,414.65 | 63,414.65 |
980.32 |
51,595.43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合计 | |||||||||||
| (1)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在前期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基础上,持续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生产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为了更好地满足公 | |||||||||||
| 司“定制化产品”智能制造的精准需求,公司增加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该项目的建设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外,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公司在实 |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4 年4 月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 ||||||||||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变更为2026 年4 月。 |
||||||||||
|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包括新建1 栋6 层研发大楼和购置研发设备及软件。研发大楼(占地面积1,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 平方米,实施地点为惠州市 | |||||||||||
| 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SDM-09 地块)由于原来规划场地受市政建设规划的影响,未能如期实施。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 |||||||||||
不适用 |
|||||||||||
|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公司于2023 年10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 | |||||||||||
| 用所有剩余超募资金3,562.34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让款项当天账户内金额为准)购买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鹿岗片区03 单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 | |||||||||||
|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 |||||||||||
| 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使用3,655.79 万元(含转让款项当天账户内利息)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 | |||||||||||
| 况 | |||||||||||
| 出让价款。 | |||||||||||
| (1)2022 年6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 | ||
|---|---|---|
| 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对“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增加“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甘陂村地段(惠州市创祥投 | ||
| 资运营有限公司厂区内)A 栋一楼整层及二楼整层”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主体。 |
||
|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2)公司于2023 年7 月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结 |
||
| 合外部经济环境和行业因素的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为“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 | ||
| 园的公司原有厂区”。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不适用 |
||
|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2021 年9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475,556.29 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83,155.27 元,合计 |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
| 置换金额人民币73,758,711.5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9 月25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 ||
| 况 | ||
|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上述置换工作已完成。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 ||
|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不适用 | |
| 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
|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 不适用 | |
| 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 ||
| 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3,032.21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 金用途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
|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 |
| 其他情况 |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