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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Great River Smarter Logistic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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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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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 2021-022 债券代码: 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高香林受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本征集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高香林作为征集人,谨对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 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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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 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 《证券时报》及 2021 年 4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 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 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股票简称:宏川智慧

股票代码:002930

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司行政楼三

电话:0769-880029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1、《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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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 2、《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 议案》

  •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15 日《证券时报》及 2021 年 4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其 基本情况如下:

高香林,1965 年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东北财经大 学经济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东莞市财经研究学会会长;曾任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学教授兼系主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副院长。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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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 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4 月 26 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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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 收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 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 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 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 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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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广东宏川智慧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高香林

电话:0769-88002930

邮编:523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 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 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

  • 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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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 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 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高香林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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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 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 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香林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宏 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 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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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请对上述议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 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 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

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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