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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GOWORLD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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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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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 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1,000,223.72 元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劵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1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人民币,共 7,000,000 张,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4,849,056.6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5,150,943.4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0GZAA30013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1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 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 158,000 70,000
合计 158,000 7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 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 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自 2019 年 8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期间,本公司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98,122,865.25 元,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877,358.47 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1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 198,122,865.25 198,122,865.25
2 各项发行费用 2,877,358.47 2,877,358.47
合计 201,000,223.72 201,000,223.7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 报告》(XYZH/2021GZAA30008 号),确认了公司上述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201,000,223.72 元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投入的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数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1,000,223.72 元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及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 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认 为超声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超声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 及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 置 换 预 先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及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鉴 证 报 告 》( XYZH/2021GZAA30008 号);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