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UANGDONG GOLDEN DRAGON DEVELOPMENT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l 17, 2017
53771_rns_2017-07-17_9a2dfa92-b6cd-4f34-8f08-c3d25ba41f91.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5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7 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47)、《关于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51)、《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 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52),公司将于2017年7月24日(星 期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 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1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15: 00至2017年7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 1 号
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提案序号 | 提案名称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
| 1.00 | 《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否 | |
| 2.00 |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否 |
上述第 2 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新世纪公司和 杨志茂先生已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第 2 项提案的表决,并且 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披露情况:
上述第 1 项提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45)和《对外 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46)。
上述第 2 项提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49)、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50);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公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55)。
3
三、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 |
|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全部下述两个提案 | √ | |
| 1.00 | 《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 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7 年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 1 号锦龙大厦 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罗序浩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3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4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全部下述两个提案 | √ | |||
| 1.00 | 《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