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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GOLDEN DRAGON DEVELOPMENT INC.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Feb 19, 2006

53771_rns_2006-02-19_252432f7-f8b4-4923-b08c-7f7fc2952fae.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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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 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精神,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龙股份”或“公司”) 董事会接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负责办理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委托事 宜。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表决权,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改革工作所作的任何决 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仅对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 函(以下简称“本函”)。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 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 欺诈行为。

  • 1 -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 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JINLONG DEVELOPMENT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0712 法定代表人: 杨志茂 注册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二号区内 1 办公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方正二街 号锦龙大厦 邮政编码: 511518 联系电话: 0763-3369393 3361777 传真号码: 0763-3362693 互联网址: www.jlgf.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 征集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

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年 2 月 20 日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一)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 3 月 20 日下午 14:00 时 投票时间为:2006 年 3 月 16 日— 3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年 3 月 16 日、17 日、20 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年 3 月 16 日 9: 30—2006 年 3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2 -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1 广东省清远市方正二街 号锦龙大厦

(三)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 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五)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会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股东

  • 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六)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 项的投票权。

(七)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 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

  • 为准;

  •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 4 、如果同一股份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 3 -

  • 5、采用网络投票的,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互联网和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互

  • 联网投票为准。

(八) 提示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股东大会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 间分别为 2006 年 3 月 11 日、2006 年 3 月 16 日。

(九) 会议出席对象

  •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06 年 3 月 10 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 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

  • 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 (十)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将申请相关证券自 2006 年 2 月 20 日起停牌,最晚于 3 月 2 日复 牌。 2、本公司将在 2006 年 3 月 1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 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一交易 日复牌。

  • 3、如果本公司未能在 2006 年 3 月 1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

  • 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 次一交易日复牌。

  • 4 、本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至改革方案实施

  • 完毕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十一)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 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 2006 年 3 月 15 日- 16 日期间上午 8:30-11:30,下午

  • 4 -

14:00-17:00。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也可在会议召开当日进行登记。

3、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方正二街 1 号锦龙大厦(511518)

联 系 人:王子刚、温尚辉

联系电话:(0763)3369393 传 真:(0763)3362693

(十二) 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 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系经 200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02 年度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等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作为征集人,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 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表决权。

五、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 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权投票委托 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 权。

(一)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 2006 年 3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 征集时间:自 2006 年 3 月 16 日-3 月 19 日正常工作日上午 9:00 至下 午 17:30。

(三)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 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和深圳

  • 5 -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 年 3 月 10 日收市 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 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实际收到为准)。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 年 3 月 10 日收 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 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信函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实际收到为准)。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 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 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 2006 年 3 月 19 日下午 17:30 之前,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 效,逾期作弃权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 2006 年 3 月 19 日下午 17:30 之前送达办公室,视作弃权。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 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单位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 件 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方正二街 号锦龙大厦 邮政编码:511518

  • 6 -

联 系 人:王子刚、温尚辉 联系电话:0763-3369393 3361777

传 真:0763-3362693

(五) 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本公司投资部审核并确认。经审核 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 1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 (1)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

  • 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2) 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 (3)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

  • 息一致;

  • (4)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 2 、其他

  • (1) 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

  • 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3)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4)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六、备查文件

载有董事会签署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七、签字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

  • 7 -

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 8 -

1 附件 :(本表复印有效)

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 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 托征集函》全文、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 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 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本公司/本人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 席股东大会,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 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06 年 3 月 20 日在广东省清远市召开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 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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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2006 年 月 日

  • 10 -

2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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