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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ELLING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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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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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60 元(含税)。本次分 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 分红的有关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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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 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 有效,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11.54 元/股调整为 11.24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745 元/ 股调整为 4.44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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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章林 王子谋 陈柳钦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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