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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ELLING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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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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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2017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 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和关注公司持续发展, 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确保董事会决策的 公平、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现将一年来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章林,重庆交通大学交通工程专业毕业,现就读中南大学在职MBA硕士研究 生。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一级建造师。历任交通部二 航局第一工程公司工程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高级项目经理;香港邦盟汇骏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深圳市盐田国际集 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同经营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深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家;宝安区计划局 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家。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子谋,本科,历任相模电机(深圳)有限公司律师;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广东深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众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方典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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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柳钦,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教授。历任天津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助 理、产业经济学科带头人。现任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人民日报社《中国城市 报》副总编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 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 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述
1、出席会议情况:
-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7年度,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 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 |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
|
| 刘章林 | 6 | 6 | 0 | 0 | 否 | 2 |
| 王子谋 | 6 | 6 | 0 | 0 | 否 | 1 |
| 陈柳钦 | 6 | 6 | 0 | 0 | 否 | 2 |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依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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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分别由陈柳 钦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章林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子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充分利用所具备的企业管理、会 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 了监督;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 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 权条件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等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提名委员会召开1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规模和人员结构、管理层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 上述会议的独立董事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履行了相应职责。
3、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募投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 积极参与 公司日常工作;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门、会计师的 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4、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详 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 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有效管理出谋划策,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 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届董事会期间,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依顿香港向关联 方腾达置业租赁厂房及地下货车车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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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 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我们认为公 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以及公司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的情形。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审慎查验,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因此,公司 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 保风险,不存在证监发[2003]56 号文规定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同时公司制订了《对 外担保制度》,明确规范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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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聘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进行阅读和分析,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的,符合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管理层责任,促进公司提升工作 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 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任 该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 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 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届董事会期间,为切实保护股东权益,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 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均能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6年年度、2017年第一季度、2017年半年度和2017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公司报告期内完成了各类临时公告53份。我们对公 司2017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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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使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通过内控建设及内控管理的开展,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表的真实、 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报告期内,我们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 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进行了解、监督和核查,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0、证券投资情况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 度相当于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我们认为公司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及 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利用资本市场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业委员会,我们根据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 并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均能严格按照己制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运作规范;各委 员能够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履行忠实、诚信、勤勉的职责。
12、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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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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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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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年度,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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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018年,我们将继续坚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地履行 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 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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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依顿电子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章林 王子谋 陈柳钦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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