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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ELLING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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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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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本次分 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 分红的有关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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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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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章林 王子谋 陈柳钦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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