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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ELLING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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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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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谨慎的态度适当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 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1

的长远发展战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因此,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延期。

2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章林 王子谋 陈柳钦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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