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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ELLING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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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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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报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2024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的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胡卫华、李永胜、何为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的占比达二分之一以上,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胡卫华担任召集人,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 时间 审议议案 审议
结果
1 审计委员
会2024 年
第一次会
2024 年2
月22 日
1、《公司审计法务部2023 年年度工作报告》
2、
《公司审计法务部2024 年第一季度工作计
划》

通过
2 审计委员
会2024 年
第二次会
2024 年3
月27 日
1、《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5、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
3 审计委员
会2024 年
第三次会
2024 年4
月29 日
1、《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
《公司审计法务部2024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
告》
3、《公司审计法务部2024 年半年度工作计
划》

通过
4 审计委员
会2024年
2024 年8
月28 日
1、
《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通过
第四次会
2、
《公司审计法务部2024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
报告》
3、
《公司审计法务部2024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
作计划》
5 审计委员
会2024 年
第五次会
2024 年
10 月29
1、《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公司审计法务部2024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
作报告》
3、
《公司审计法务部2024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
作计划》
4、《公司审计法务部2025 年度内审工作计
划》
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连续服务的年限已超过《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 长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 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并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具备相应 的执业资质,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并确认无异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于2024 年3 月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此次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查,对其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专业性 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审计机构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 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 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会计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 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中汇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必 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

工作要求。

(三)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审计开展情况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讨论了包 括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多方面内容。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前通过会 议方式就中汇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督促中汇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 注的事项积极与中汇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中汇在约定时限 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审核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审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 理性进行了审核,认为审计费用合理。

(五)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及报告,对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 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六)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 履行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 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配套指引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各 业务流程全面实施,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 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

融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 管理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八)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 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促使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委员 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认真、勤 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合理依据,以促进公司健 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