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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ELLING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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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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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履职报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在2022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 对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胡卫华、李永胜、何为3名董事组成,由会计 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胡卫华担任召集人。2022年12月公司完成董事的换届选举,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胡卫华、李永胜、何为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的占比达二分之一以上,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胡卫华担任召集人,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一)2022 年1 月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了《关于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2 年1 月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 年第二次会议,主要听取 了公司管理层对2021 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公司内 审部2021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和2022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计划,审阅了公司编制 的《2021 年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三)2022 年4 月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阅 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并对经审计的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审议了《公司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增加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 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2 年4 月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 年第四次会议,主要听取 了公司内审部2022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和2022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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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了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2 年8 月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 年第五次会议,主要听取 了公司内审部2022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2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计划,审 议了《聘请内部审计专员》的议案,审阅了公司《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2022 年10 月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 年第六次会议,主要听取 了公司内审部2022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2022 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及2023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审阅了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七)2022 年11 月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 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了《关于调整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 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所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 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事务所及审计 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 立性的要求。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 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时 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2、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审计开展情况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讨论了包 括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多方面内容。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前通过会 议方式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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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督促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事项积极 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4、审核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审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对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同时督促 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 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 切实履行了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 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财务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 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 并在公司各业务流程全面实施,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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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 (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 和信息系统管理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 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促使审计工作顺利完 成。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审 查,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公允、合理 的定价方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及管理、使用的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及管理、使用进行了 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要 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 发挥了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恪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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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 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 的沟通,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合理依据,以促 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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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年履 职报告签字页)
委员签名:
李永胜 胡卫华 何 为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4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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