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UANGDONG ELLING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y 31, 2016
57603_rns_2016-05-31_7295d7e1-b771-48dd-aead-bb62336f221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1、2、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审查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事会 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2、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直 系近亲属。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 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动放弃其本次应获授的权益未获 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2016年5月31日为授予日,向372名激励对象授予352万份股票期权,向 729名激励对象授予109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陈素蓉 梁兆忠 何赛娴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5 月3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