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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ELECTRIC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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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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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以及 2020 年上半年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 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 正常经营资金往来,未发现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 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 至报告期的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2020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担保。公司历次 对外担保事项均获得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根据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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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建立了 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尚未发现可能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 险。
二、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我们对《关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上半 年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参与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全体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了上述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会 议的程序和过程中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时由于上述事项属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 方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附 属企业发生的交易行为,是关联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表决 时,所有关联方董事都遵守了回避的原则,7 名非关联方董 事一致表决同意上述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方董事存在 违反诚信原则,作出上述决议和披露信息的情形。
2、公平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 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 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 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可行性 根据公司出具的《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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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规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 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具有促 进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控制成本,能及时有效的满足企 业的资金需要和金融服务需求,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利益。
公司参与融资租赁公司增资扩股并取得融资租赁公司 25%的股权,符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导向,有利 于强化公司多元化业务协同,提升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融资能 力,进一步服务公司发展战略。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增资收益可期,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沙奇林 沈洪涛 王 曦 马晓茜 尹中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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