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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9
May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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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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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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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1 月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电集团”)计划自2018 年11 月14 日起6 个月内(窗口期 不增持)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不 低于1%,不高于2%。于2019 年1 月26 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于2019 年2 月15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 年5 月15 日,公司收到水电集团发来的《关于增 持粤水电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19 年5 月13 日,本 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间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期间水电集团以自 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达 23,444,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 ,金额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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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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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11,694.39 元;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份438,592,93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6.48%。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水电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5,148,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3%。 截至2019 年5 月13 日,水电集团实施了增持计划,共增持 公司股份23,444,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增持后持 有公司股份438,592,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8%。
(三)水电集团在本次公告披露前的12 个月内未披露 过除本次计划外的增持计划。
(四)水电集团在本次公告披露前的6 个月内未减持公 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 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 场稳定。
(二)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不低于 1%,不高于 2%。
(三)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 水电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 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 14 日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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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实施结果
截至2019 年5 月13 日,水电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444,09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95%,累计增持总金额70,611,694.39 元,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水电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广东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 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本次增持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
|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415,148,832 | 34.53% | 438,592,930 | 36.48% |
| 广东省建筑科 | ||||
| 学研究院集团 | 10,101,210 | 0.84% | 10,101,210 | 0.84%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计 | 425,250,042 | 35.37% | 448,694,140 | 37.32% |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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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三)水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科院已作出承诺,在 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 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 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 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豁免申请的情形,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水电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粤水电股份结果的告 知函》;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 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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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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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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