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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Nov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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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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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选聘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更好发 挥董事会功能作用,依法合规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选聘 职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经理层,是指通过内部推选、外部交 流、公开遴选、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方式,由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选聘原则

选聘经理层成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 营管理者相结合,按照“党组织把关、董事会选择、多渠道 选聘、契约化管理”的原则和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 出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 责,负责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方案,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经理层成员。公司党委全程参与,负责严把标准关、程 序关、考察关。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选聘工作。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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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 信、较强的治企能力、正确的业绩观,具备现代化管理能力, 具有务实清廉的作风。

(二)具有战略执行、市场开拓、改革创新等生产经营 管理能力。

(三)具有企业或与经营生产等相关的工作经历;任职 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第六条 公开招聘的职业经理人,除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 定外,根据工作需要,需结合本方案“第五条”规定,明确 特殊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层成员。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按照《公司章程》 履行职权,其他经理层成员按照分工协助总经理履行相关职 权。

第三章 选聘程序

第九条 根据经理层成员选聘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由 董事长/总经理提名人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 提出建议,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后,董事会召开会议对提 名人选进行审议并作出聘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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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人选由总经理提名。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性质和岗位特点,经理层成员的选聘 主要采取内部推选、外部交流、公开遴选等方式进行,也可 以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方式。

第十二条 综合考虑考核评价、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 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全面考察人选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 从业等方面情况。

第十三条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干部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 项报告审核、征求纪检机构意见、民主推荐、任职公示等工 作程序。

第四章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经理层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经理 层成员同职位最多连任三届。

由公司董事会履行对经理层成员的聘任手续,经理层成 员聘期从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十五条 经理层成员任期期满后,公司董事会综合经理 层成员德才表现和任期综合考评,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 决定是否续聘。未能续聘的,自然免职(解聘),如有党组织 职务,一并免去。

第十六条 公司与经理层成员通过签订《岗位聘用协议 书》约定聘用岗位职务、期限、双方责权利、薪酬管理、退 出规定、责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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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本届任期期间,新聘任人员聘期按聘任之日起 至本届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在本届任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聘至退休之日 为止。

(三)岗位聘任协议由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 第十七条 公司与经理层成员通过签订任期和年度《经营 业绩目标责任书》,明确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目标及 计分方式、考核结果的相应奖惩措施等。

(一)由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任期和年度经营 业绩目标责任书,董事会也可以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 员签订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一经签订,非董事会提出, 不得随意更改。责任书包括内容有:双方基本信息;考核内容 及指标;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考核、 奖惩;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和阶段性发展目标,并结 合企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目标,以及经理层成员的工作 分工,确定《个人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个人任期经营目 标责任书》。

第十九条 经理层成员职责分工调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 对岗位聘任协议及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调整,调 整后需重新签订责任书。续聘需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任 期和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经理层成员分工原则上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任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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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需调整的,一般应在年初及签订当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 任书前完成,发生分工调整的,应重新制定《岗位说明书》, 如有需要,重新调整《权责清单》。

第五章 管理监督

第二十条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 经理层成员实行规范化、常态化任期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理层成员应依法履职,廉洁从业,切实维 护党和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 益,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 经理层成员须严格执行履职待遇和业务支 出管理规定,严禁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第二十三条 经理层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 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 活动提供便利、谋取利益。

第二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须严格执行公司领导人员兼职 管理、薪酬获取、个人事项报告、因公(私)出国(境)、 任职回避等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理层成员自愿辞职、因健康原因、因责任 追究、因违纪违法等情形退出,以及董事会认定为不适宜继 续聘任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退出。

第二十六条 经理层成员退出后,须继续对所知悉的国家 秘密、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保密期限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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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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