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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n 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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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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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大华核字 [2022]001097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关于对《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关于对《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 1-19 |
| 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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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对《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大华核字 [2022]001097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22 〕第 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 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贵所的问询所 列问题中需要审计机构说明或发表意见的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财 务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的说明如下:
问题 4 、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为 659,963.14 万元,其中因资产剥 离重组产生的股权转让款 304,916.68 万元,占比 42.45% ,其他单位往来款 253,538.14 万元,占比 35.30% 。请你公司:
【公司回复】
一、说明股权转让款、其他单位往来款相关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发生背景、发生日期、发生金额、往来资金性质、交易对方及与你公司 的关联关系,是否可能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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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 [2022]0010977 号回复意见
1 、股权转让款
单位:万元
| 序号 交易主体 1 建工集团 2 构建公司 3 华隧建设 4 二建公司 5 构建公司 |
交易对方 发生背景 发生年度 发生金额 截至本回复日支 付情况 交易对方是否为 关联方 往来资金性 质 建工控股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三江 连通60%的股权 2021年 269,314.58 已支付 是 股权转让款 建隆置业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筑建 劳务100%的股权 2021年 417.96 已支付 是 股权转让款 梅州华建回购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梅州 华建36.65%的股权 2021年 26,032.61 已支付 否 股权回购款 广东敦庆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原晟 房开51%的股权 2021年 13,171.78 已支付 否 股权转让款 吴晓生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粤恒 物业60%股权 2021年 34.73 已支付 否 股权转让款 |
|---|---|
注:上表中三江连通指广东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建隆置业指广东省建隆置业有限公司;筑建劳务指广州筑建劳务有限公司;梅州 华建指梅州华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原晟房开指汕头市原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粤恒物业指佛山市南海粤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如上表所示,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中因资产剥离重组产生的股权转让款主要系建工集团及下属公司剥离三江连通 60% 、筑建劳 务 100% 、梅州华建 36.65% 、原晟房开 51% 、粤恒物业 60% 的股权。剥离前述股权不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 形。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股权转让款均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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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 [2022]0010977 号回复意见
2 、其他单位往来款
截至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单位往来款前五名的形成原因及清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为 关联方 发生背景 发生年度 1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是 为补充水电集团流动资金而向建工集团借款,并因借款 形成了利息 2020年 2021年 广东省财政厅拨付省属企业离休干部纳入省直医保统 筹金 2020年 2 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 司 是 为补充云南投资流动资金而向建工集团借款,并因借款 形成了利息 2018年 2019年 2021年 3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是 将建工集团对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 给建工控股 2021年 由于财政资金尚未到位,建工集团代建工控股垫付建鑫 水田垦造项目资金 2021年 为补充建工控股流动资金而向建工集团借款 2021年 4 广东建总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 是 建总实业向建工集团借款、建工集团代垫款(社保及税 费)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根据总承包事业部管理需要,代建总实业缴交社保费用 2021年 |
发生金额 往来 资金性质 截至本回复出 具日清理情况 67,145.57关联方借款 及利息 已收回 12,034.88 175.00 财政厅医保 资金往来 24,608.26 关联方借款 及利息 已收回 17,145.43 8,401.04 45,002.02 关联方债权 转让 已收回 21,000.00垫付款 11,854.98关联方借款 2,816.00 关联方借款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已全额 计提减值准备 且评估价值为0; 期后已转让清 理完成 3,770.00 31.94 代垫款 7.95 0.26代垫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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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为 关联方 发生背景 发生年度 5 广州翠岛酒店有限公司 是 为补充翠岛酒店流动资金而向建工集团借款,并因借款 形成了利息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
发生金额 往来 资金性质 截至本回复出 具日清理情况 1,174.20 关联方借款 及利息 已收回 54.90 4,373.14 625.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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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 [2022]0010977 号回复意见
上表中的其他单位往来款均为建工集团与关联方之间因借款及借款利息、债 权转让、垫付款等形成的往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述款项均已收回或清理完 成,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 58,282.62 万元,占其 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 8.11% 。请结合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前期收回情况及实际 坏账损失、预计收回安排、主要交易对方资金及信用情况等,说明相关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 、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龄以一年以内为主,账龄在三年以 内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比超过 90%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占比 | ||
|---|---|---|---|---|
| 1年以内 | 463,175.26 | 64.49% | ||
| 1-2年 | 149,623.11 | 20.83% | ||
| 2-3年 | 37,712.22 | 5.25% | ||
| 3年以内小计 | 650,510.59 | 90.57% | ||
| 3-4年 | 42,327.60 | 5.89% | ||
| 4-5年 | 1,781.71 | 0.25% | ||
| 5年以上 | 23,625.87 | 3.29% | ||
| 3年以上小计 | 67,735.17 | 9.43% | ||
| 合计 | 718,245.76 | 100.00% |
2 、主要其他应收款前期收回情况、预计收回安排、交易对方信用
截至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交易对方均为国有企业或事业 单位。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款项期后回款及预计收回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企业性质 | 2021 年 末账面价值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清理情 况 |
|---|---|---|---|---|
| 1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343,116.60 | 已收回 |
| 2 | 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 事业单位 | 99,885.55 | 已收回42,348.90万元 |
| 3 |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79,044.97 | 已收回 |
| 4 | 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49,425.45 | 已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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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单位名称 | 企业性质 | 2021 年 末账面价值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清理情 况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 | ||||
| 5 | 广东建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6,284.96 |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评估 价值为0;期后已转让清理 |
| 完成 | ||||
| 合计 | 577,757.53 | —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建工集团前五大其他应收款中,建工集团对建工控股、 水电集团、水电云投、建总实业的其他应收款均已收回或清理,对广州市天河区 土地开发中心其他应收款未全部收回。根据建工集团下属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区 土地开发中心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 中心对前述土地收储款分阶段支付,相关款项未全部收回符合合同约定。
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截至 2021 年末,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坏账计提比例 |
|---|---|---|---|
| 山东路桥 | 257,171.58 | 12,381.60 | 4.81% |
| 浙江建投 | 295,332.42 | 61,216.38 | 20.73% |
| 四川路桥 | 390,391.37 | 105,513.68 | 27.03% |
| 陕西建工 | 864,265.92 | 119,312.97 | 13.81% |
| 安徽建工 | 400,922.45 | 65,227.32 | 16.27% |
| 隧道股份 | 103,841.93 | 20,019.65 | 19.28% |
| 龙建股份 | 59,147.79 | 2,625.98 | 4.44% |
| 重庆建工 | 423,854.22 | 23,010.81 | 5.43% |
| 宁波建工 | 81,717.77 | 11,326.85 | 13.86% |
| 浦东建设 | 52,939.54 | 1,505.37 | 2.84% |
| 东湖高新 | 126,605.44 | 8,579.67 | 6.78% |
| 北新路桥 | 92,824.58 | 26,098.88 | 28.12% |
| 新疆交建 | 45,308.49 | 5,887.98 | 13.00% |
| 行业平均 | 245,717.19 | 35,592.86 | 14.49% |
| 建工集团 | 718,245.76 | 58,282.62 | 8.11% |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审计报告或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区间为 2.84%-28.12% , 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区间但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主要系建工集团对建工控股的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截至 2021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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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对建工控股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43,116.60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5,146.75 万元,款项形成的主要原因为资产剥离产生的股权转让款和单位往来款。截至本 回复出具日,建工集团对建工控股的其他应收款均已收回。剔除对建工控股的其 他应收款外,截至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其余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75,129.16 万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 53,135.87 万元,总体计提比例为 14.16%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计提比例基本一致,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会计师核查程序:
1 、向公司了解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背景,查阅了各项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及股权转让相关协议,检查公司股权转让账务处理的记录;
2 、通过工商查阅,了解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而判断是 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 、检查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回款的银行回单;
-
4 、检查其他往来款项形成的背景及相关账务处理,检查后续回款清理的相
-
关单据;
5 、选取同行业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分析比较公司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上存在的异同,进一步评价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标 准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因资产剥离产生的股权转让款已 收回,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单位往来款前五名交易对方均为关联方,相关往来款均 已收回或已清理,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 、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以一年以内为主,主要其他应收款交易对 方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主要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均已收回或已清理。截至本 回复出具日,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计提合理区间,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充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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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5 、报告书显示,建工集团 2021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457,045.64 万元, 计提坏账准备 86,539.03 万元,计提比例为 5.94% ,应收账款净额较 2020 年末增 加 406,684.33 万元,增幅为 42.19% ,占建工集团总资产的比例为 22.41% ,主要原 因为建筑施工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 2021 年末,交易标的应收款项 ( 包括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 及合同资产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30% ,交易标 的资产评估情况部分显示,建筑工程施工周期缩短,企业回笼工程款加速。请 你公司:
【公司回复】
一、说明相关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是否主要来源于关联交易, 相关资金预计偿还安排及期限,并结合主要交易对手方的履约意愿及能力,分 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1 、应收账款增长情况
( 1 )应收账款增长主要来源于非关联方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应收账款净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406,684.32 万元,增幅为 42.19% 。 2021 年末及 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类型 2021 年末余额 应收关联方款项 44,517.78 应收非关联方款项 1,412,527.86 合计 1,457,045.64 |
2020 年末余额 增减变动金额 55,846.97 -11,329.19 965,861.91 446,665.95 1,021,708.89 435,336.75 |
增减变动比例 -20.29% 46.25% 42.61% |
|---|---|---|
由上表可知,建工集团 2021 年末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较 2020 年末有所下降, 建工集团 2021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主要来源于应收非关联方款项的增加。 ( 2 )主要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及相关资金预计偿还安排
截至 2021 年末,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项目及对应的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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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客户性质 项目名称 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局 政府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污水管网 补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项目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 代建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汕头市黄河路(泰山路一 东厦路)快速化升级改造 工程 汕头市潮南区广业练 江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污水 处理厂三期厂网工程及 两英污水处理厂扩增管 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 承包项目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局 政府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 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 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 包项目 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 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国有企业 贵州·水城文旅集散中心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 工EPC总承包项目 |
2021 年末 应收余额 2020 年末 应收余额 应收账 款增长金额 39,493.02 - 39,493.02 19,378.88 2,686.79 16,692.09 13,952.32 - 13,952.32 11,451.86 - 11,451.86 10,688.24 - 10,688.24 |
应收账款增加原因分析 该项目2020年下半年签订合同并开工,当期未进行 工程结算,应收账款期末无余额;2021年度依据业 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末尚有 部分当期应收账款业主未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 多。 截至2020年末,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 款,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686.79万元;2021年 度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截至2021 年末尚有19,378.88万元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 账款增加较多。 截至2020年末该项目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期末无 余额;2021年度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 款,但尚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该项目2020年下半年签订合同并开工,当期未进行 工程结算,应收账款期末无余额;2021年度依据业 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末剩余 11,451.86万元尚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 较多。 截至2020年末,该项目未办理工程结算,应收账款 期末无余额;2021年度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 应收账款,当期剩余10,688.24万元尚未收到业主付 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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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客户性质 项目名称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贵港市西江职业教育园 区一期工程路网工程 惠东县公路事务中心 (曾用名惠州市惠东 公路管理局) 事业单位 惠东县新平大道改建工 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珠海航空产业园滨海商 务区市政配套二期Ⅰ标 段工程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 道办事处 政府部门 潮南区峡山大溪流域截 污清淤及景观提升总承 包(EPC)项目 东莞市莞清水环境投 资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 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污 水管网完善工程第一标 段) |
2021 年末 应收余额 2020 年末 应收余额 应收账 款增长金额 9,991.71 50.47 9,941.24 9,796.60 - 9,796.60 13,867.83 4,243.02 9,624.81 8,311.99 - 8,311.99 6,616.78 - 6,616.78 |
应收账款增加原因分析 截至2020年末,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 款,剩余50.47万元应收账款未回款;2021年度依据 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剩余9,991.71万元 尚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截至2020年末,依据业主书面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 收账款,业主支付的预收款项暂未全部冲回,因此无 应收账款。2021年度依据业主书面结算批复资料确 认应收账款,期末剩余9,796.60万元未回款,因此应 收账款增加较多。 截至2020年末,依据取得的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 应收账款,期末剩余4,243.02万元未回款;2021年度 依据业主书面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期末剩余 13,867.83万元尚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 较多。 截至2020年末,业主批复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期 末无余额;截至2021年末,依据业主书面结算批复 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期末剩余8,311.99万元未回款; 2021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增长。 截至2020年末,业主批复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期 末无余额;截至2021年末,依据结算批复资料确认 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到业主付款,2021年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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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客户均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其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 资金,付款进度受财政拨款进度、审批流程等因素的影响。整体而言,该类客户 信誉度较高,履约能力较强。
建工集团与业主签署的合同结算条款通常约定为:项目在建期间,每月或定 期根据工程进度向监理方、业主方等提交进度结算资料,经审核后业主方根据合 同约定的比例结算并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完工验收结算,建工集团在工程完工 后及时申请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业主按合 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剩余进度款。
为了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建工集团不断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定了 一系列内控制度,明确责任保障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各级公司、各工程项目均有 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建工集团层面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办法,各下属单位建 立了应收账款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确保应收账款的全过程管理和及时收回。
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 1 )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建工集团的主要业务板块为建筑施工业务,涵盖轨道交通建设、市政工程施 工、房屋建筑施工等。建工集团基于不同业务的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 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分 别采用单项和组合划分,并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 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合理确认单项或组合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减值。
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情况如下:
| 可比公司 应收账款组合 重庆建工 账龄组合 浙江建投 账龄组合 安徽建工 账龄组合 陕西建工 组合3(本集团合并范围 外-房建、公路、市政等 行业客户款项) 龙建股份 应收政府客户 应收中央企业及地方国 有企业客户 |
计提方法 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账龄法 3.00 5.00 20.00 30.00 50.00 100.00 账龄法 3.00 10.00 15.00 20.00 50.00 100.00 账龄法 5.00 8.00 10.00 40.00 70.00 100.00 账龄法 3.00 5.00 20.00 30.00 50.00 100.00 账龄法 0.50 1.00 2.00 4.00 6.00 10.00 账龄法 0.50 1.50 3.00 4.50 6.00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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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 [2022]0010977 号回复意见
| 可比公司 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其他客户 四川路桥 账龄组合 宁波建工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北新路桥 组合计提 新疆交建 施工业自治区级客户 施工业各地州级(包含地 级市) 施工业一般客户 贸易类一般客户 设计咨询及其他类一般 客户 建工集团 工程结算款 电力销售款项 其他产品销售 |
计提方法 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账龄法 1.00 4.50 6.00 7.00 15.00 20.00 账龄法 1.00 5.00 15.00 30.00 70.00 70.00 账龄法 1.50 5.00 13.00 31.00 55.00 80.00 账龄法 5.00 15.00 30.00 40.00 50.00 — 账龄法 3.50 12.50 19.50 34.50 54.00 88.00 账龄法 8.50 16.00 20.00 26.50 43.00 64.00 账龄法 4.00 12.00 21.00 40.00 53.50 67.00 账龄法 1.00 5.50 15.50 27.50 66.50 90.00 账龄法 7.00 17.00 28.50 36.50 65.00 100.00 账龄法 2.50 7.00 15.00 20.00 40.00 50.00 账龄法 1.00 5.00 7.00 10.00 15.00 20.00 账龄法 1.00 5.00 10.00 15.00 30.00 50.00 |
|---|---|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审计报告或年度报告。
注:同行可比公司山东路桥、浦东建设、隧道股份和东湖高新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未 披露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政策。
2021 年度,建工集团工程结算款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
( 2 )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实际计提比例
截至 2021 年末,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 山东路桥 | 912,909.75 | 50,119.11 | 5.49% |
| 浙江建投 | 3,549,545.17 | 308,715.73 | 8.70% |
| 四川路桥 | 1,883,306.55 | 54,540.50 | 2.90% |
| 陕西建工 | 12,316,592.13 | 1,042,691.83 | 8.47% |
| 安徽建工 | 3,188,825.78 | 415,031.69 | 13.02% |
| 隧道股份 | 2,186,951.21 | 108,367.40 | 4.96% |
| 龙建股份 | 417,461.45 | 13,105.86 | 3.14% |
| 重庆建工 | 1,917,005.75 | 187,743.96 | 9.79% |
| 宁波建工 | 439,955.39 | 56,872.36 | 12.93% |
| 浦东建设 | 206,042.53 | 10,159.31 | 4.93% |
| 东湖高新 | 614,606.36 | 37,622.10 |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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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
| 北新路桥 | 263,842.23 | 58,052.95 | 22.00% |
| 新疆交建 | 414,067.46 | 51,398.58 | 12.41% |
| 行业平均 | 2,177,777.83 | 184,186.26 | 8.46% |
| 建工集团 | 1,457,045.64 | 86,539.03 | 5.94% |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审计报告或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应收账款整体坏账计提比例为 5.94% ,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整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2.90%-22.00% ,建工集团整体坏账计提比 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建工集团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事业 单位等,履约能力良好,整体坏账风险较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和合理。
二、请结合施工项目周期跨度缩短,企业回笼工程款加速的具体情况,说 明应收款项大幅增加且占收入比例较髙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回款情况 说明应收款项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变动是否一致
1 、应收款项大幅增加且占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说明显示,施工项目周期跨度缩短,企业回笼工程款加速, 系评估说明对特定领域行业(房屋建筑业)情况的概括性描述。建工集团主要业 务除房屋建筑业以外,还包括轨道交通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公路工 程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该类项目规模大、施工周期长。
截至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合计金额为 1,402,548.30 万元,同比增长 42.65% 。其中,应收账款金额 1,370,506.61 万元、应收票据金额 30,327.03 万元、应 收款项融资金额 1,714.67 万元。应收款项大幅增长主要受应收账款增长的影响。 2021 年末,建工集团应收账款同比增长 42.19% ,增长的主要原因为:第一,营业 收入同比增长。 2021 年度建工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0.82% ,建筑施工业务规模 进一步扩张,工程结算后形成的应收账款也随之增加;第二,业主付款节奏变慢。 建工集团工程施工业务通常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或分阶段与业 主结算工程价款并相应结转应收账款,业主按结算进度的一定比例支付工程款, 剩余部分工程款需待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后业主方支付。受合同履约义务的完成 时点与客户的付款时点时间差、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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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相关业主方财政资金紧张, 2021 年度整体付款进度变缓。
截至 2021 年末,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 营业收入 |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山东路桥 | 997,890.36 | 5,752,229.03 | 17.35% |
| 浙江建投 | 3,308,237.75 | 9,533,495.49 | 34.70% |
| 四川路桥 | 1,893,163.41 | 8,504,851.24 | 22.26% |
| 陕西建工 | 11,827,077.30 | 15,947,789.92 | 74.16% |
| 安徽建工 | 2,886,413.70 | 7,133,987.23 | 40.46% |
| 隧道股份 | 2,084,955.79 | 6,222,614.00 | 33.51% |
| 龙建股份 | 404,571.79 | 1,519,833.20 | 26.62% |
| 重庆建工 | 1,834,314.68 | 5,780,894.98 | 31.73% |
| 宁波建工 | 412,453.21 | 2,132,019.16 | 19.35% |
| 浦东建设 | 196,313.22 | 1,139,478.61 | 17.23% |
| 东湖高新 | 586,215.25 | 1,213,993.47 | 48.29% |
| 北新路桥 | 210,262.69 | 1,232,048.99 | 17.07% |
| 新疆交建 | 367,496.77 | 1,161,793.28 | 31.63% |
| 行业平均 | 2,077,643.53 | 5,175,002.20 | 40.15% |
| 建工集团 | 1,402,548.30 | 6,182,112.31 | 22.69% |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审计报告或年度报告。
注:上表中应收款项金额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扣除坏账准备的账面价
值。
由上表可知,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符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 2 、结合回款情况说明应收款项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变动是否一致
2021 年度,建工集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5,610,379.97 万元, 应收款项同比增加 444,751.26 万元,因建造合同形成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变动 净额和工程质保金变动额合计为 573,281.07 万元,应收款项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 入变动情况匹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 营业收入 | 6,18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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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额 | |
|---|---|---|
| 加:销项税额 | 446,299.98 | |
| 减:应收款项变动额 | 444,751.26 | |
| 减:建造合同形成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变动额 | 447,067.90 | |
| 减:工程质保金变动额 | 126,213.16 | |
| 合计 | 5,610,379.97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10,379.97 |
由上表可知,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变动不存在重大异常。 会计师核查程序:
-
1 、对比分析应收关联方款项及应收非关联方款项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增幅,
-
判断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来自于非关联方;
2 、选取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工程项目及客商,对各主要客商的应收账款形 成的原因与公司进行沟通,分析其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3 、检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幅较大的应收款项确认的相关结算单据;
4 、通过网络公开披露的信息对上述主要客户进行了解,结合客户性质、客 户信誉度以及该客户前期回款情况,判断其履约能力;核查上述客户签订的合同 结算条款及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询问公司相关资金预计偿还安排及期限 并结合 2022 年 1-6 月回款情况,判断其履约意愿;
5 、结合营业收入、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等报表项目变动情况, 分析其变动情况与经营性现金流入是否一致;
6 、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查阅其应收款项组合划分、账龄结构情况及坏账准 备计提情况,分析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上存在的异同,进一步评价公 司应收款项组合划分及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 2021 年建工集团应收账款增长主要源于非关联方,建工集团根据客户的 信用风险特征制定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应收账款整体计 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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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受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疫情影响部分业主结算付款变慢、合同履约义务 的完成时点与客户付款时点差等因素的影响,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大幅增加且占营 业收入比例较高,符合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具备合理性;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变 动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变动不存在重大异常。
问题 6 、交易标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 2021 年末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 的预付款项余额为 6,689.69 万元,未及时结算的原因均为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请你 公司说明相关预付款项的性质、具体内容,未达到结算条件的原因,交易对方 及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相关款项是否构成提供财务资助或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构成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公司回复】
一、截至 2021 年末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建工集团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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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单位名称 | 对应的项目名称 | 截至2021 年末预 付款余额 |
款项性质 | 款项内容 | 未达结算条件的原因 | |
| 长厦小学龙腾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262.67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分包款 | |||
| 汕头市中医医院易地扩建项目设 | ||||||
| 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公 司汕头公司 |
计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 地重建项目(一期)施工 |
791.48 1,890.30 |
预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分包款 预付分包款 |
为了赶工期先预付分包商款项,但因和业主结算单价和 工程量未协商一致,业主方暂未结算,因而与对应的分 包商暂未结算。 |
|
| 岭海路(北港堤-梅峰路)道路及 配套工程 |
779.27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分包款 | |||
| 为推进项目施工进度,解决市政道路恢复,室内装修整 | ||||||
| 江门反恐指挥中心勘察设计工程 | 3.70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劳务分包款 | 改,预付了项目紧急处理的道路恢复及整改的工人工 | ||
| 广西原之埜劳务有限公 | 资,实际施工在2022年并已在2022年转入工程成本。 | |||||
| 司 | 因疫情影响,学校管理严格导致工程项目中途停工,因 | |||||
| 香洲区第二十六小学 | 916.29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劳务分包款 | 此前期预付的外墙抹灰、室内装修等工序实际施工在 | ||
| 2022年完成,已在2022年转入工程成本。 | ||||||
| 湛江市同得利劳务有限 公司 |
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项目一期二 标段项目 |
856.99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分包款 | 项目因征地拆迁业主未移交场地,导致项目未开工。 | |
| 江门市恒达管桩有限公 司 |
珠海市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整 体搬迁项目一阶段工程 |
659.99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材料款 | 由于施工期间原材料价格上涨,双方对原材料结算价格 未协商一致,导致分包商未正常供货。 |
|
| 为推进项目施工进度,预付项目模板拆除、外墙防水及 | ||||||
| 南通鹏华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
深圳慧峰廷珠宝产业厂区主体一 期工程 |
529.00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劳务分包款 | 外墙油漆等工序工人工资,项目预付款项后因雨季、外 部单位检查及外墙图纸修改等原因中途停工,项目模板 拆除、外墙防水及外墙油漆等工序均发生在2022年且 |
|
| 在2022年转入工程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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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供应商与建工集团董监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预付账款发生原因主要系项目中途停工或项目推进进度延后等原因导致供应商 暂未完成相关服务。预付款项内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和预付分包款,前述款 项不构成对供应商的财务资助,亦不构成重组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结算的合理性,以及是否构成 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预付款项形成的背景,以及超过一年尚未与交易对手 方结算的原因;
2、取得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同,核实公司与供应商合作的业务模式,结合 合同检查相关预付条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3、检查预付款项目支付的相关单据,检查期后相关结算单据,及账务处理 的凭证,进一步验证预付账款未结算的合理性;
4、查询了交易对手方单位的企业工商信息以及关联方情况,核实是否存在 关联方关系,及是否构成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预付款项的款项性质为预付工程款,主要为预付原 材料款和预付分包款,因项目中途停工或项目推进延后等原因导致供应商暂未完 成相关服务,预付账款的形成具备合理理由;上述供应商与建工集团董监高、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预付款项不构成对供应商的财务资助, 亦不构成重组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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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 [2022]0010977 号回复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建华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文岳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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