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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CHJ INDUSTR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Aug 2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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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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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4-04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作出决议,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6日(周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周一)至2014年9月16日(周二)。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
- - 9:30 11:30,下午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下午
15:00 至2014年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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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1日(周四)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公司上市保荐代表人。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 2、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 次股东大会就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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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
3、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4年8月3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
-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6 日 - -
-
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 票操作。
-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
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
| 362345 | 潮宏投票 | 买入 |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
(1)输入买入指令;
-
(2)输入投票代码:362345;
-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本次股
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序号 | 表决事项 | 对应委托价格 |
|---|---|---|
| 议案一 | 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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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买入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对应委托数量 | 1股 | 2股 | 3股 |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
为准。
-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
-
1、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9
-
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 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于上午11:30前 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 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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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潮宏基总部五楼证券投资
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 (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9月15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 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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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俊雄、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潮宏基总部五楼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515041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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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 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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