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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CHANT GROUP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Jan 2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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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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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长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秦正余受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秦正余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 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 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 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 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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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代码:002616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公司董事会秘书:龚韫 公司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公司邮政编码:528415 公司电话:0760-22583660 公司传真:0760-89829008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23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2016 年 1 月 25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秦正余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秦正余先生:中国国籍,男,51岁。任公司独立董事。1999年6月至今,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13 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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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征集人出席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 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16 年 3 月 3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
- (二)征集时间:2016 年 3 月 4 日至 3 月 8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 11: - 30,下午 13:30 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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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收件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415 公司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 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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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
理人出席会议。
-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秦正余 2016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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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秦正余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 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1.2 |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 |||
| 1.3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
| 1.4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 关限售规定 |
|||
| 1.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1.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
| 1.7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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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 |||
|---|---|---|---|---|
| 1.9 |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 1.1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 |||
| 1.12 | 回购注销的原则 | |||
| 2 | 《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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