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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CELLWIS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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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1,476,964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前身东莞赛微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有限”)2020年11月2日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5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76,964份,行权价格均为1.0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及期权的调整情况

1、2020年11月2日,赛微有限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赛微有限监事决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了监事对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2日,赛微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3、2020年11月2日,赛微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11月2日为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授予242.4080万份激励期权,行权价格为3.5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赛微有限监事做出决定,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激励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份制改造导致股本数量的变化,同意本次激励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相应予以调整,激励期权数量由原260.9719万份调整为818.1818万份,行权价格由3.52元/股相应调整为1.12元/股;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以2021年6月2日为预留期权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期权58.20万份,行权价格为1.1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届满期限延长6个月,并将后续各行权期顺延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6、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的议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1.9964万份,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5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519,963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45,500股,合计行权股票总数为1,665,463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818\%$ ,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3月3日。

9、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19,964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5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519,964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612%,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1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5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12、2023年6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预留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4.55万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49%,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

1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5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14,963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同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予以注销。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等公告。

1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18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同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365万份予以注销。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等公告。

15、2024年6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514,963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01,850股,合计行权股票总数为1,616,813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402\%$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6月7日。

16、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由1.12元/股调整为1.00元/股(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17、2025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首次授予本次行权股票总数为1,045,775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11%,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8年5月22日。

18、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55万份,行权价格为1.00元/股。

19、2025年6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预留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4.55万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92%,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8年6月6日。

20、2026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股份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4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修订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股份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1、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薪酬


和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5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76,964份,行权价格为1.00元/股。

(二)历次期权授予情况

| 批次 | 授予日期 | 行权价格
(元/股) | 授予期权数量
(万份)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人) | 授予后期权剩余数量
(万份) |
| --- | --- | --- | --- | --- | --- |
| 首次授予 | 2020/11/2 | 1.12 | 759.9818 | 60 | 0 |
| 预留授予 | 2021/6/2 | 1.12 | 58.2000 | 8 | 0 |

因公司股份制改造导致股本数量的变化,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审议调整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数量由242.4080万份调整为759.9818万份,预留数量由18.5639万份调整为58.2万份;行权价格由3.52元/股调整为1.12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调整期权行权价格,行权价格由1.12元/股调整为1.00元/股。

(三)历次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519,963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45,500股,合计行权股票总数为1,665,463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818%。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已于2026年3月3日上市流通。

2、第二个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519,964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612%。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已于2026年5月12日上市流通;预留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45,500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49%。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


流通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4 日。

3、第三个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 1,514,963 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 101,850 股,合计行权股票总数为 1,616,813 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402%。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7 年 6 月 7 日。

4、第四个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 1,045,775 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11%。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8 年 5 月 22 日;预留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 145,500 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92%。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8 年 6 月 6 日。

二、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5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6,964 份,行权价格均为 1.00 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1、第五个等待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及《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的公告》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五个可行权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至 66 个月内的最后一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0%。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首次授予的第五个等待期已于 2026 年 5 月 1 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条件的情况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满足。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满足。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目标A:以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80%。(“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数据且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前后孰高为准,下同。)
业绩考核目标B:以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低于80%,但不低于56%。 满足。根据审计报告,以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80%,达到业绩考核目标A。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考评情况确定其行权比例,当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达合格及以上者可以按照当年度的可行权数进行行权。
(1)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B的,所有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当年对应的当期可计划行权激励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A且个人绩效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70%计算;激励对象当期对应的剩余激励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A且个人绩效考核合格,业绩考核年度当期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可以全部行权。 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原有55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剩余54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且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A。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各行权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11月2日
(二)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1,476,964份
(三)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54人
(四)行权价格:1.00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统一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为第五个行权期,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期限为自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66个月后的第一日起至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78个月内的最后一


日当日止(调整后,行权窗口期除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可行权数量(份) 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蒋燕波 董事长兼总经理 327,915 65,583 20%
赵建华 董事兼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472,813 294,563 20%
葛伟国 董事兼副总经理 850,090 170,018 20%
杨健 设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260,000 52,000 20%
朱炜礼 设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260,000 52,000 2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49人) 4,214,000 842,800 20%
首次授予合计(54人) 7,384,818 1,476,964 20%

注:
1、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九)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如下:


1、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得的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上市审核问答》”)第12条第(一)款第7项的规定,激励对象应比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2、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及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首次授予的54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本次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1,476,964份股票期权以统一行权方式行权,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五个可行权期行权的有关事项。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本次激励对象中蒋燕波、赵建华、葛伟国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权获得的股票须遵循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六、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等待期已经届满;本次行权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行权的相关手续。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