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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NG SITONG GROUP CO.,LTD M&A Activity 2017

Feb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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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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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 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

本次交易的主要方案为: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李朱、李 冬梅、广东启德同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林机、吕俊、共青城纳合诚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至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嘉逸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德正嘉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澜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 市金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 启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

自本次重组停牌以来,公司、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共同积极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针对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 入审慎的研究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认 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经重组各方审慎研究,现友好协 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