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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Technology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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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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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泰海通 ” 或 “ 保荐机构 ” )作为珠海 “ ” “ ” “ ” 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迪科技 、 公司 或 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智 迪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58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00 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63,18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85.76 万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 2023 ) 060001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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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
| 1 |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 | 24,635.69 | 24,635.69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34.90 | 8,034.90 |
| 3 |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 4,333.58 | 4,333.58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 合计 | 50,004.17 | 50,004.17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 3,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 12,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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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 6,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 18,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 余额为人民币 29,900.00 万元,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 额为人民币 5,577.67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 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 收益并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1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 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 、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 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 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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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 ( 含本数 )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40 亿元 ( 含本数 )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投资收益
- 1 、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2 、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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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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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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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 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不影响募投项目计划正常实施、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本着审慎原则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 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 及股东权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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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和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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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宗辉 许 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