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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Technology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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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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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华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 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华敏,1971 年 4 月生,1993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会 计师,首批珠海市财政金融专家。现任珠海市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珠海上市发 展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匡时投资(珠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远信(珠海)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事务总监、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13.SZ; 01513.HK)监事、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01.SZ)独立董事、深圳市华创 生活股份有限公司(873207.NQ)董事、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珠海观 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历任丽 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185.SH)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前海金鹰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300201.SZ)独立董

事、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等职。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今,任智迪科 技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1 次,未召开过股东大会会 议。本人按时出席了该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该次出 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 司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各委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并 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聘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事项。本人亲自出席审 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提名委 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任免建议。

3、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本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 前提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出现独立聘请中介机构针对公司具体事项开展 审计、咨询、核查工作的情况,亦未曾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以及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 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和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 诉求和建议,同时通过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利用参加董事会在公司 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治理情况等,主动获取作出独立判断和发表独立意见所需 资料,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独立董事履职的支持,全力保障本人知情权,为履职创造积 极条件,无任何妨碍履职情形。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充分沟通,及时传达行 业信息及监管政策,使本人能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为管理层提 供合理建议。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及详实资料,为本人客观审慎决策提供必要支 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董事会及下设各委员会换届选举 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经认真审查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及下设各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公正、严谨且透明。换届及聘任 过程充分考量了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治理结构优化以及人才梯队建设,所产生的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均具备丰富专业知 识、行业经验与卓越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推动公司战略实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四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薪酬制度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5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 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华敏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