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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Technology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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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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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泰海通 ” 或 “ 保荐机构 ” )作为珠海 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智迪科技 ” 或 “ 公司 ” )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智迪科 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5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0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180.0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594.24 万元后,余 额人民币 55,585.76 万元,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3 ) 0600015 号 《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1
| 募集资金总额 | 63,180.00 |
|---|---|
| 减:发行费用(注) | 7,594.24 |
| 募集资金净额 | 55,585.76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2,145.77 |
|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 8,503.94 |
| 减:本报告期汇兑损失 | 46.40 |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
469.97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5,359.62 |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5,459.62 |
| 现金管理余额 | 29,900.00 |
注:其中发行费用 33.96 万于 2024 年支付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釆 用专户存储制度,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招商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内市分行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 年 7 月,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该银行账 户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2024 年 4 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河内市分行、保荐机构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备注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香洲支行[注1] |
217221023923800004 | 1,027.43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金鼎支行[注2] |
44050164933600001192 | 747.11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信息港支行[注3] |
656900087010809 | 2,046.64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信息港支行[注3] |
656900087010306 | 1,305.21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金鼎支行 |
44353401040022181 | - | 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内市分行[注4] |
0127000103100002721 | 12.08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内市分行[注5] |
0127000103000011772 | 277.7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内市分行[注6] |
0127000103000011648 | 43.38 |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小计 | 5,459.62 |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香洲支行 |
222221023923800001 | 10,000.00 | 大额存单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香洲支行 |
222221023923800001 | 5,000.00 | 大额存单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香洲支行 |
222221023923800001 | 1,000.00 | 定期存款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4050264933600000022 | 5,000.00 | 大额存单 |
3
| 珠海金鼎支行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信息港支行 |
656900087010809 | 7,000.00 | 组合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信息港支行 |
656900087010306 | 1,900.00 | 组合存款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小计 | 29,900.00 | ||
| 合计 | 35,359.62 |
注 1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 ” 为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名义签署。 注 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 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 分行 ” 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 名 义签署。
注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 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下 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名义签署。
注 4 :该账户系公司之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美元资本金专用账
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余额为 1.68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2.08 万元。
注 5 :该账户系公司之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美元结算专用账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余额为 38.6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77.77 万元;
注 6 :该账户系公司之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越南盾结算专用账 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余额为 153,809.84 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 43.38 万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 募投项目 ” )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南为该项目的实 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9,780.35 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越南智迪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4
目。
2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租赁现有厂区东南侧的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 6 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 计 2,745.2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 1,305.17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40.03 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中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581.59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 1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67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 1,674.00 万元。
-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 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 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29,900.00 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5,359.62 万 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5,459.62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29,9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份 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情况具体如下:
| 序号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到期日 |
|---|---|---|---|---|
| 1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 | 2025-02-20 |
| 2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5-03-06 |
| 3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 | 定期存款 | 300.00 | 2025-01-14 |
| 4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香洲支行 | 定期存款 | 700.00 | 2025-06-11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5-03-25 |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 组合存款 | 7,000.00 | 2025-03-30 |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 | 组合存款 | 1,900.00 | 2025-03-30 |
| 合计 | 29,900.00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
7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_ 赵宗辉 许 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
附表 1 :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5,585.76 | 55,585.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03.94 | 8,503.9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49.7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计算机外设产 品扩产项目 |
否 | 24,635.69 | 24,635.69 | 6,802.56 | 7,478.74 | 30.36 | 2025年12 月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
否 | 8,034.90 | 8,034.90 | 1,217.74 | 2,386.02 | 29.7 | 2026年12 月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息化系统升 级项目 |
否 | 4,333.58 | 4,333.58 | 483.64 | 1,160.89 | 26.79 | 2026年12 月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000.00 | 13,000.00 | 7,950.06 | 61.15 | -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 50,004.17 | 50,004.17 | 8,503.94 | 18,975.71 | - | - | - | - |
10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74.00 | 1,674.00 | 1,674.00 | 100 | -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未明确流向 | 否 | 3,907.59 | 3,907.59 | -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
- | 5,581.59 | 5,581.59 | 1,674.00 | 29.99 | - | - | - | - | |
| 合计 | - | 55,585.76 | 55,585.76 | 8,503.94 | 20,649.7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厂房装修改造进度、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时间、项 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将募投 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12 月31日。 2.公司结合实际的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于2025年2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投资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11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581.59万元,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1,67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 12月31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1,674.0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9,900.00万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 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 南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9,780.3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越南智迪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租赁 现有厂区东南侧的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6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 产品扩产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 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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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9,780.3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越南智迪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745.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305.1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40.03万 元,已从募集资金中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5,359.62万元,其中,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5,459.6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29,9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 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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