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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Technology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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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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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 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 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及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

——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