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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Technology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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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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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泰君安 ” 或 “ 保荐机构 ” )作为珠海市 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智迪科技 ” 或 “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智迪科技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58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00 万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63,18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85.76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 ( 2023 ) 0600015 号《验资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 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 24,635.69 24,635.6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34.90 8,034.90
3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4,333.58 4,333.58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50,004.17 50,004.1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投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 实施、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 利益。

(二)投资品种

1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 、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 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 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 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

(五)投资收益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主要风险

  • 1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 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 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计划正常实施、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本着审慎原则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情况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 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智迪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赵宗辉 许 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