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tech Technology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3

Aug 9, 2023

56324_rns_2023-08-09_df495a75-2d88-4a24-9057-a0b30391cfd6.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保荐人 ” )作为珠海市 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智迪科技 ” 或 “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实 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等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四)投资期限

[1 ]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品种 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

(六)投资收益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 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 ]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计划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 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 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

[3 ]

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_ 赵宗辉 许 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