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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Technology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3

Jun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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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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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

诺事项

序号 承诺事项 页码
1 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1-3
2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4-5
3 中介机构承诺 6-13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承诺如下: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没 有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从事任何可能与公司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活动。

2 、非经公司董事会和 / 或股东大会书面同意,本人不在中国境内外单独或与 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 或租赁经营、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子 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 、本人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他 人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及以其他方式参与(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 、本人如有任何竞争性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公司,并将在其合法权利范 围内促使该业务机会以不亚于提供给本人的条件提供给公司。

5 、本人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独 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促使公司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6 、本人承诺不以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 害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如因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将对因违反承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以现 金形式进行充分赔偿。

7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对本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1-1-8-1

如违反本承诺,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1-1-1-8-2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谢伟明 黎柏松

年 月 日

1-1-1-8-3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或“公司”)拟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 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 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 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1-1-1-8-4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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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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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年____日

1-1-1-8-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承诺函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或“发行人”)拟在 中国境内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 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修订)》有关规定,作为智迪科技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1-1-1-8-6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1-8-7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承诺函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或“发行人”)拟在 中国境内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 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 年 修订)》有关规定,作为智迪科技的审计机构和验资复核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郑重承诺:

本所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1-1-1-8-8

(此页无正文,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珠海市智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承诺函》之签章页)

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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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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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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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承诺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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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 /Zip Code:100027 电话 /Tel.:010-50867666 传真 /Fax:010-65527227 网址 /Website: http://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为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致: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作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现就 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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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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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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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承诺函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或“发行人”)拟在 中国境内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 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 年 修订)》有关规定,作为智迪科技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1-1-1-8-12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承诺函》之签章页)

签字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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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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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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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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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曾用名: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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