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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Technology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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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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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 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所有议案均获 得全票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议题
序号
审议议案
2024年1月
15日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
1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024年4月
25日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
会议
1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5月
9日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
会议
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2024年8月
28日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
会议
1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024年10
月25日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
1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024年12
月2日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
会议
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1.1 提名凌秋香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2 提名胡海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12
月20日
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
1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 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 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 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 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 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进行收购、出售资产。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在 2024 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七)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进入敏 感期前以邮件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 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 2025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加强各项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 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