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tech Technology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Aug 28, 2023

56324_rns_2023-08-28_62a19ff9-89c1-4499-9f95-e91310496a6f.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和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市智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 名。

监事会设主席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由职工代表的比 例不少于1/3。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具有《公司章程》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其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 亲属不得兼任或担任公司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

第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为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第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一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十三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二) 检查公司财务;

  •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九)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监事会的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召集。监 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10 日和2 日以专人 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和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尽 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监事会会议议案应随会议通知同时送达监事及相关与会人员。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 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同意,监事会临时会议可以用电话、视频、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十八条 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 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 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享有一票 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半数监事通过。

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 问题。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 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 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监事会主席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 年。

第二十二条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 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 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 为弃权。

第五章 监事会决议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 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少于”、“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有权适时 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时 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