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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ARSOF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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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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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玉顺)
本人作为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2025 年度述职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范玉顺,196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90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专业获博士学位。1990 年 8 月至今,在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工作,任教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2025年度,本人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事姓名 情况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
|---|---|---|---|---|---|---|---|
| 范玉顺 | 5 | 5 | 2 | 0 | 0 | 0 | 2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 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和咨询。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及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2025 年度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
| 战略委员会 | 0 | 0 |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 |
-- 注:“ ”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 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制度建设、关联交易、 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
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 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关键审计事项、讨论审计 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 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 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向参会股东汇报独 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
(六)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时 机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部门的汇报,及时参与各类公司治理规则 相关培训,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同时,本人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 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从专业角度为公司提供独立、 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 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对于CAD软件的发展趋势和信息技术的发展 情况,本人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进行了多次深入的交流。其 中,2025年8月,本人听取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新发布产品的情况,2025年10月, 本人对公司三维CAD战略合作情况进行了调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 流与探讨。此外,本人就AI等新技术在CAD领域的应用也与公司管理层及技术 团队进行了深入交流。对于公司技术骨干的培养和成长,以及高层次人才的有 效激励等问题,本人也与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细致的探讨。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并给予了全 力支持,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公 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本人的 疑问及时解答,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 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 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 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
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万世平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同第六届董事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程序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所处 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上述股权激
励计划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有利于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义务。通过现场调研和与公司管理层的交流,特别是在技术领域与管 理层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各项业务的经营与发展情况,凭借自 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建议,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以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运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参考建议, 助力提升董事会整体的决策水平与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玉顺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