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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EO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8, 2026

52321_rns_2026-04-28_64076fc5-110a-427b-8444-c4dd87ce275f.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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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5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上市代號:3406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股務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股務代理車塊:(02)2381-6288 傳真車塊:(02)2382-6568 股東會查詢請普車塊:(02)2361-1818按1(股票代號:3406)股務發電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四點

股務代理暨股務網址

本公司基於法令及為辦理股務所產生的特定目的退債,從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及證資料的利用處理,本公司提供個資法第八條規定,向您提供告知事項說明,內容請詳閱遠站網址:https://www.sinotrade.com.tw/cc/PIP.pdf

國內部資訊

國內部資訊

台北新局許可證 台北市第1135號

國內部資訊

股東通知 股務代理

股東 台啟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1.投資人可多利用「股東e服務平台」申請股利發放電子通知替代紙本。

2.電子投票及申請電子通知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戶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號 0295
股東名稱 一、採用區社會(限本人帳號),區社區理資台股東或出股利子如報名 所管之區社帳號 玉晶光
二、或採用區定義為區社帳號者,除於股東股份分別及以經股本基金為業務,(相當由股東向企業利子扣除) 公司將區社區股東公有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本保險或原付、股東如經股東商証經銷者,屬於(1)本人或如正股股東股份有限股權有限公司或經股本基金經股本基金,屬於股東股份有限公司或經股本基金經股本基金,屬於股東股份有限公司或經股本基金經股本基金。
證券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聯絡電話

臺託書項發使用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第一部股東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將出席簽到卡內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股票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股東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小分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票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四、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額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股東人如為信託事業及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額內填寫統一編號。
五、股東接受他人股東委託書前,應請股東人提供股東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產經公告之股東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股東人與親交持續還需人之背景資料及股東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六、委託書允後公司後,股東從親自出席股東會或從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繳錢委託之通知;逾期繳錢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注意事項※

一、股東會紀念品:7-11席品卡58元。
二、紀念品發放原則:股東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除股東親自出席股東會或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得領取外,本公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
三、紀念品領取方式:

  1. 股東如欲委託股票人出席並領取紀念品者,請於開會通知書第二聯委託人網簽名或蓋章,自115年4月28日至115年5月20日止(例假日除外,各股票場所將視股票狀況提早結束股票),洽代為處理股票事務者未復會議解約(股)公司全台股票地點【請詳第三聯,限股票1,000股(含)以上】辦理,臺詢股票人股票事務地點,請直接鍵入證基會網址https://free.sfi.org.tw或利用請旁專線(02)2361-1818,股票代號:3406查詢。
  2. 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請持本通知書第二聯親自出席處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會議結束前辦理股利並領取紀念品。
  3. 持股1,000股(含)以上之股東,如不委託出席股東會而欲領取紀念品者,請持本通知書於開會當日會議結束前至開會地點領取紀念品。
  4.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且未繳錢,未與委託書會覆之股東):請憑身分證正本(未滿14歲之股東憑「戶口名簿」正本),自115年6月3日至115年6月5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至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權一志孝西路例門)領取紀念品,逾期恕不補發。
  5. 紀念品恕不解等,會議結束後恕不補發(紀念品數量如有不足時,將提供等值商品)。
    四、法人股東如欲指派人員出席者,除於出席簽到卡蓋章外,請填寫第五聯之指派書,蓋妥法人印繼續以出席股東會。
委託書 一二 委託人(股東) 股東名稱 股東名稱
股東名稱 股東名稱 股東名稱
一、該委託 者(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 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5月29日舉行之 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股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警戒。 1.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1)○承認(2)○及附(3)○棄權 2.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1)○承認(2)○及附(3)○棄權 3. 公司執行股票代理人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1)○警戒(2)○及附(3)○棄權 4. 公司執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1)○警戒(2)○及附(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股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 務代理機構提供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 二)之股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經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等交代理人收款,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 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議)。 此致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日期 年 月 日 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 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 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 股東執行股東執行股 股東執行股 股東執行股

115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時間:115年5月29日(至期五)上午九時

地點:台中市北毛區白庄路306號

(即信全部全告消店)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持有股數:

親自出席簽名或蓋章

股東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開會通知書

一、提升於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元時,股份中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本次股東會受理股東期抽股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股利通稅限時開會稅限,會議主要內容:

(一) 股份事項:1. 一一四年股份業股份,2. 一一四年股息股分派現金股利股份股份,3. 基於各类會審查一一四年股決算表所股份,4. 稽股前事業股份,5. 大股股前輸式股份,6. 第三期登成當事期登分派股份股份。

(二) 余結事項:1. 一一四年股股業余,2. 一一四年股息股分派現金股利股份股份,2. 基於各類會審查一一四年股決算表所股份,2. 稽股前事業股份。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股息股分派有主要內容如下:

(一) 股息股利:與關鍵股份零1,000,002,071元,每股與分配17元,經股董事長行定稅息基準分配登元。

(二) 稠股如因本公司流通且外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其債抵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經股董事長全權調整元。

三、本次股東會召集事由該有限公司決算173股規定股利率元超過主要內容股款,變易公司資訊號碼以(開放:https://hops.twse.com.tw)點號第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股及股東會抽股資料/年股及股東會抽股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債抵人公司代號(或債編)及年股,查詢「股東會各項結業年考資料」或「結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四、結公司決算165股規定,自113年6月31日至113年5月29日停止股票後产管完。

五、持举出新股利于及委託者各一份,買股東若決定親自出牌者,請於「出牌簽到卡」上簽名或簽章後(無須帶回),於開會當日進行查場報到出牌;如委託代理人出新時,請於「委託者」上簽名或簽章,並視需要託代理人姓名及抽股資料,交由受託代理人於「委託者」受託代理人處簽名或簽章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權代理機構及豐全證券股權代理時,以憑著發出新股利于予受託代理人。

六、股東、股東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新股東會時,議事會分證明文件,以債抵抵。

七、如有股東股東委託者,本公司將於113年4月28日前暨作股東人股東資料查核表所股權於證券會開設,股東如欲查詢,可直接持人(開放:https://tws.ctt.org.tw)或「委託者公告資料免費查詢」,按入股券代號查詢。

八、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由民國115年4月29日至115年5月26日止,請經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m股務」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銷售,使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ssc.com.tw】

九、本公司就於期望機構為及豐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代理時。

十、股權: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主股東

五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股份

長龍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台股東抽諸參照公司網站www.clctc.com.tw與LINE官方帳號擁有「長龍會議」

股東抽地址 股東抽電話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8號B1 (02)2388-8750
台北市中正區中安路二段381巷8號(第五至五區及旁邊) (02)2339-1281
台北市中山區武生東路二段148號7c/1oo楓興(如三路口,楓東亞旁) (02)2542-0366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5號(樓(地一段正對面) 8818-127-999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81巷45弄27號 (02)2701-6245
台北市信義區汝里路278巷27弄32號(樓(古京市場旁) (02)8787-5802
台北市小林區德行東路85號(見知市數位影像) (02)2838-2572
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99段888號(輪街988) 8871-716-971
嘉陵市仁愛區老二路29巷8號(樓) (02)2425-0062
阿比邦勵德區長安街158巷1(號(海山局中部邊面,管邊擁置綠景) (02)2963-7878
阿比邦阿里區中正路187元1號(廣告供事銀行對面) (02)2913-2680
新竹市東區尚大路87巷8號(市次勵巷內) (83)526-8892
桃園市中德區武權路214號(萬利市場前面7-11巷口邊入) (83)894-9798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59號(青出線中對面) (83)531-8644
台中市北區夜才路184號(樓-佛景店(大勵直新對面) (04)2203-9343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885-2號(樓(古保初鋪門窗) (84)729-1927
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45巷5號(東門窗樓旁) (86)214-1371
台南市東區崇喜路131巷17弄3號 (86)890-3858
高雄市三民區東塵街48號(沈後天車站) (87)311-8641
高雄市鳳山區三頭路13號(沈五甲路,端頭局中) (87)823-8388

【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說明】

(一) 本公司為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回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擬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預計於不超過7,000仟股普通股之額度內辦理私募。每股面額新台幣12元。

(二)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訂定如下:

  1. 本次私募普通股認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揮一計算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額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買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 本次私募普通股認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實際之價格在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現日後洽特定人橋形及市場狀況定之。
  3. 前述私募普通股之認股價格之訂定係參考公司股價,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4. 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現日後洽定特定人橋形決定之。
  5. 特定人之選擇方式: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能為公司未來營運產生直接或間接回益者為首要考量選定之。

(三)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 不採用公開發行之理由,與公開募集相較,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2. 私募額度:擬以7,000仟股額度內私募普通股,私募總金額依實際私募橋形,授權董事會決行。
  3. 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公司將現市場及特定人之狀況,一次或分次(最多不可超過三次)辦理,合計發行總股數不超過7,000仟股為限。各次私募募集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回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預計將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財務結構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回益。

(四) 如預計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分次私募事宜,或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分次私募之計畫,原計畫仍屬可行,則視為已收足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款。

(五)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於交付日後三年內,其轉讓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本次私募股東擬授權董事會,於交付滿三年後依據證券交易法及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交易。

(六) 本案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俟後如無法於一年期限內辦理完成私募事宜,於期限屆滿前召開董事會討論不繼續私募,並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比照重大訊息辦理資訊公開。

(七) 本公司前一年並無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橋形,且預計於辦理私募後,亦不會造成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

(八)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定價日、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值息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現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請股東會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九) 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代理之,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

(十) 投資人如欲查詢私募相關訊息,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項下(網址:https://news.twee.com.tw)查詢。

指派書

蔡指派

為本法人股東代表,授權出席

貴公司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東常會,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此致

五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東:

中華民國115年 月 日

【本公司擬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說明】

(一) 本公司為銀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3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等相關規定,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二) 依募發準則第56條之1規定應列舉並說明之事項如下:

  1. 發行單位總數:2,000,000單位。
  2. 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3. 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000,000股
  4. 認股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認股價格以不低於認股權憑證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之60%為認股價格。考量公司選任、留才與激勵效果,並兼顧股東權益,及員工認股權憑證自發行日起屆滿兩年後方得授權利期間所定之比率分期執行,故認股價格低於市價訂定。應屬合理。

  1. 認股權人之資格條件及得認購股數:

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會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並依所參酌相關工作績效條件等事項訂定分配標準或原則,由總經理擬訂轉呈董事長核准後,提閱董事會決議通過,惟兼任本公司董事之員工或具經理人身分,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認股權人名單非具經理人身分者,需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意,再提閱董事會決議。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1. 辦理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銀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利益。

  1. 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1)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及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115年01月12日收盤價463元為認股權憑證發行日之股票收盤價,代入選擇權評價模式計算,於未來四年每年須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173.772仟元、173.772仟元、83.119仟元及36.337仟元,合計467,000仟元,各年對每股盈餘稀釋則分別為1.23元、1.23元、0.59元及0.26元,合計3.31元,惟實際費用化金額及每股盈餘稀釋將於發行時依稀算師估價結果調整之。

(2) 以已發行股份為獲約方式者,應說明對公司造成之財務負擔:不適用。

(三) 本案經股東會討論通過後,將依本公司員工認股權認股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惟各次向主管機申報發行之單位總數應符合募發準則第60條之8有關發行限額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