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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EO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Nov 10, 2017

52321_rns_2017-11-10_914df704-562c-4bcd-9e4b-db773d2360a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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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406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

公司地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東路1號

公司電話: (04)25667115

個體財務報告

$\mathbf{B}$



一、封面 $\mathbf{1}$
二、目錄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
- 6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7 - 8$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9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0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1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2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21
$\qquad \qquad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1
39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9
4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42
62
$\overline{\phantom{m}}$
(七)關係人交易 $63 - 65$
(八)質押之資產 6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6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66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6
(十二)其他 66
-7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2
74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5
78
3. 大陸投資資訊 79
80
$\blacksquare$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81
92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0341 台中市民權路239號7樓 7F, No. 239, Minquan Road Taichung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4 2305 5500 Fax: 886 4 2305 5577 www.ey.com/taiwan

會計師查核報告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五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 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 一日及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玉晶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 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六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 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應收帳款減損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淨額 為新台幣1,510,856仟元,占資產總額15%,對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主要客戶應 收帳款占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應收帳款比率較高,故應收帳款收回情況是玉晶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資金管理的關鍵要素。由於備抵呆帳評估是否得以反映應收帳 款信用風險,所採用提列政策之適當性,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故本會計師決定 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的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管理階層針對顧客信 用風險及應收帳款催收管理所建立之內部控制制度、檢視公司提列備抵呆帳政策之 適當性;抽核適當樣本,依交易條件重新計算帳齡之正確性;針對個別客戶逾期金 額重大或逾期天數較長者,評估其收款之合理性;針對非個別重大之客戶,依呆帳 政策重新計算備抵呆帳金額之合理性;抽選樣本執行應收帳款函證並複核應收帳款 期後收款之情形,驗證其可收回性。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2有 關應收帳款減損及相關揭露的適當性。

存貨評價(包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存貨)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子公司存貨對於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產品技術的快速變化所產生之不確 定性,已開發之產品易隨時間而過時,以致呆滯或過時存貨之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 涉及管理階層主觀判斷,故本會計師將其判斷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的查核程 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公司提列備抵跌價及呆滯金額的政策、評估管理階層針對 呆滯及過時存貨所建立之內部控制制度,抽核測試公司提供存貨庫齡區間之正確性 以判斷存貨庫齡表是否合理、選擇重大庫存地點執行觀察存貨盤點程序;此外,本 會計師亦取得當年度進銷存明細表,抽核測試存貨之進貨和銷貨相關憑證,並驗算 存貨單位成本,以驗證存貨之淨變現價值,評估公司所決定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 性。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六、3有關存貨評價及相關揭露的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 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 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算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杳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 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 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 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 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 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 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 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 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 及使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 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 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 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 可能導致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 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 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 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 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 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六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 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 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 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87)台財證(六)第65314號 金管證六字第0950104133號

嚴文事 嚴文筆

會 計 師:

精制系清料

中華民國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資產 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 計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566,007 6 \$334, 183 $\overline{4}$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965 $\overline{\phantom{0}}$ 79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五、六.2及七 1,510,856 15 1, 138, 932 13
1200 其他應收款 207, 286 $\sqrt{2}$ 224, 171 $\mathfrak{Z}$
130x 存貨 四、五及六.3 104, 209 $\mathbf{1}$ 185, 254 $\overline{2}$
1410 預付款項 47,369 $\mathbf{1}$ 52, 337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223 - 543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 436, 915 25 1, 936, 211 23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4 34,920 $\frac{1}{\sqrt{2}}$ 34, 920 1
1550
16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及六.5 5, 986, 722 61 4, 813, 851 57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四、六.6、七及八
四、五及六.7
662, 350 7 803, 343 10
1780 無形資產 四及六.8 401, 287
12, 137
$\overline{4}$ 420, 318
16, 265
5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 20 221, 522 $\sqrt{2}$ 320, 252 $\overline{4}$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pm$ 88,634 $\mathbf{1}$ 38,75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7, 407, 572 75 6, 447, 700 77
1xxx 資產總計 \$9,844,487 100
\$8,383,911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ETCIII

董事長:陳天慶 1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負債及權益 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boxplus$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四及六.9 \$1,024,000 10 \$763,500 9
2150 應付票據 四及七 47,384 $\mathbf{1}$ 25, 204
2170 應付帳款 9,621 $\equiv$ 7,500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四及七 808, 371 8 372, 735 5
2200 其他應付款 137, 783 $\mathbf{1}$ 70,934 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六.11及七 76, 352 1 177, 148 $\sqrt{2}$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六.10 84,667 $\mathbf{1}$ 424, 997 5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 188, 178 22 1,842,018 22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10 130, 333 1 172, 352 $\overline{c}$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 20 173, 432 $\overline{2}$ 42, 344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11 11,012 - 43, 116 1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314, 777 $\mathfrak{Z}$ 257, 812 $\mathfrak{Z}$
$25\,$
12
66
(2)
(1)
75
100
2XXX
31XX
3100
3110
3200
3300
3350
3400
3XXX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六.13
六.13
六.13
2, 502, 955
997, 711
5, 395, 428
1,044,035
(95, 642)
7, 341, 532
\$9,844,487
25
10
55
11
(1)
75
100
2,099,830
997, 711
5,508,022
(151, 904)
(69, 748)
6, 284, 081
\$8,383,911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陳天慶

經理人:郭英理

會計主管:陳冠兆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千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7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frac{1}{2}$ and $\frac{1}{2}$ in the line $\frac{1}{2}$ in $\frac{1}{2}$
$-0$ 六年度
$-0$ 五年度
代碼
附 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5及七 \$4,996,345 100 \$4,645,447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3、17及七 (4, 315, 196) (86) (4, 472, 577) (96)
5900 營業毛利 681, 149 14 172,870 4
5910 未實現銷貨損益 (56, 983) (1) 9,821
5920 已實現銷貨損益 4,246 9,084 (1)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628, 412 13 191, 775 3
6000 營業費用 六.17
6100 推銷費用 (66, 313) (1) (63, 239) (1)
6200 管理費用 (205, 716) (4) (177, 826)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99, 589) (4) (229, 513) (5)
營業費用合計 (471, 618) (9) (470, 578) (10)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156, 794 $\overline{4}$ (278, 803) (7)
7000
70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20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18及七 9,076 15,092
7050 財務成本 六.18
六.18
(123, 234) (2) (53, 231) (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及六.5 (26, 533)
1,266,805
(1)
25
(39, 795)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 126, 114 22 210, 721
132, 787
5
3
7900 税前淨利(損) 1, 282, 908 26 (146, 016) (4)
7950 所得税費用 四、五及六.20 (235, 121) (5) (7, 909) $\overline{\phantom{m}}$
8200 本期淨利(損) 1, 047, 787 21 (153, 925) (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五及六.19 (3, 752) 2,02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六.19 (31, 197) (1) (381, 323) (8)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19、20 5,303 $\equiv$ 64,825 $\mathbf{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9, 646) (1) (314, 477) (7)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18,141 20 \$(468, 402) (11)
每股盈餘(虧)(元)
基本每股盈餘(虧)(元) 六、21
9750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元) \$10.50 \$(1.54)
\$10.41 \$(1.54)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會計主管:陳冠兆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或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權益總額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XXX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997,711 \$5,783,133 \$220,806 \$259, 122 \$(758, 315) \$246,750 \$6,749,207
一〇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278, 387) 278, 387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220, 806) 220,806
特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259, 122) 259, 122
一〇五年度淨損 (153, 925) (153, 925)
一〇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2,021 (316, 498) (314, 47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overline{\phantom{a}}$ (151, 904) (316, 498) (468, 402)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一認列酬勞成本 3, 276 3,276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997, 711 \$5,508,022 $s -$ $S -$ \$(151, 904) \$(69, 748) \$6,284,081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餘額 \$997,711 \$5,508,022 $s -$ $\frac{1}{2}$ - \$(151, 904) \$(69, 748) \$6,284,081
一〇五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151, 904) 151, 904
一0六年度淨利 1,047,787 1,047,787
一〇六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3, 752) (25, 894) (29, 64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44,035 (25, 894) 1,018,14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一認列酬勞成本 39, 310 39, 310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997,711 \$5, 395, 428 $$ -$ $$ -$ \$1,044,035 \$(95, 642) \$7, 341, 532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0$ 六年度 $-0$ 五年度 (五明示力) 第五为才, 均以利言常行九為卑位)
营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0$ 六年度 $-0$ 五年度
本期税前淨利(損) \$1,282,908 \$(146, 01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調整項目: 採權益法之投資當年度發放之現金股利 10.000 30,000
收益費損項目: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733 80,027
呆帳費用(迴升利益) 8,248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 775) (48, 900)
折舊費用 129, 473 (432) 無形資產增加 (2, 133) (2, 207)
其他支出(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19,031 169, 471 收取之利息 4,926 4,478
攤銷費用 7.422 4,758 收取之股利 1,397 838
存貨跌價及呆滯迴升(利益)損失 (51, 000) 8,46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2, 148 64, 236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9, 917 19,5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1, 266, 805) (3,410) 等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損失)利益 56, 983 (210, 721) 短期借款增加 2,696,706 3, 365, 836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 (4, 246) (9, 821) 償還短期借款 (2, 436, 206) (4, 134, 120)
利息費用 26,533 (9,084)
39, 795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增加 50,000 300,000
利息收入 (4, 993) (4, 700) 償還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432, 349) (333, 797)
股利收入 (1, 397) (838)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17) (405)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39, 310 3, 276 應付租賃款(減少)增加
支付之利息
(35, 656) 78, 75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6, 658) (40, 22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84, 180) (763, 958)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174) 10, 16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31, 824 (117, 015)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380, 172) 257, 17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34, 183 451, 198
其他應收款減少 16, 952 19,807 \$566,007 \$334, 183
存貨減少(增加) 106, 495 (79, 958)
預付款項減少 4,968 101,804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320 7,684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34, 163) (37, 356)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22,180 (38, 819)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2, 121 (3, 429)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 435, 636 372, 735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65, 536 (21, 080)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97, 227) 133, 735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93, 856 582, 707
支付之所得稅
營運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93, 856 582, 707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陳天慶

經理人:郭英理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七十九年二月成立,主要經營光學儀器、模具、照明設備及其 零配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並代理前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留易業務。民 國九十四年十一月經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股票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 賣,並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正式掛牌上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 點位於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臺中市大雅區科雅東路1號。

本公司以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為合併基準日,吸收合併本公司100%持股之 力卓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卓公司),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力 卓公司因合併而解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 () 七年三月二十八日通過發布。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公司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 0六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 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除下述新準則及修正之性質及 影響說明外,其餘首次適用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2011年5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或迴 轉減損損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 金額。此外,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已減損資 產之可回收金額時,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鍵假設等資 訊。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金管會認可但尚未適 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 勞務之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 得之對價。企業依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 A. 步驟1:辨認客戶合約
  • B. 步驟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3:決定交易價格
  • D. 步驟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 步驟5:於 (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 表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 時間及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最 終版本,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 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 計)。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 經營模式及該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自債則以攤銷 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身信用」變動 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 是否重大增加而認列12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捐失。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 衡量有效性。

此準則自 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此外,此準則 之適用亦連帶適用相關揭露修正之規定。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一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 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 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 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 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 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 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 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 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4)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2 號「所得稅」)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 此修正自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 此修正自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主要係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如何決定一企業為 主理人或代理人,以及如何決定授權之收入認列應於某一時點或隨 時間逐步認列。此修正自 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1)釐清於衡量日估計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允 價值時,不得考慮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反之,市價條件以外 之既得條件應藉由調整獎酬之數量而納入該交易所產生之自債衡量 之考量、(2)釐清若租稅法規要求企業有義務就與股份基礎給付有關 之員工納稅義務扣繳金額並代員工移轉該金額予稅捐機關,而為屬 行此義務,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條款可能允許或規定企業自權益工 具總量中扣繳與員工納稅義務等值之某一數量之權益工具。若此種 交易無前述淨額交割特性時將會分類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 易,則該交易整體應分類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及(3) 釐清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條款及條件被修改,而使其 成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該交易自修改日依權益交割之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理,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參照所給與 權益工具於修改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依已收取之商品或勞務之程度 於修改日認列於權益,於修改日除列該日之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 付交易之負債,修改日所除列負債之帳面金額與所認列權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立即認列於損益。此修正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8)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此修正協助解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生效日(2018 年1月1日)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即將發布之新保險合約準則生 效日(不會早於2020年)不同產生之議題。此修正允許企業所發行符 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適用範圍之保險合約,於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且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可減少特 定之影響。此修正提出兩個方法,分別為覆蓋法及暫時豁免法,覆 蓋法允許企業,對於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前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9號之規定可能產生之部分會計配比之損益影響數予以消除; 暫時豁免法允許符合規定之企業可選擇於 2021 年以前遞延採用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規定(亦即在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仍採 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規定)。

(9)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之修正)

此修正增加投資性不動產轉換之相關規定,並釐清當不動產符合或 不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之證據時,企業應將不動 產轉入投資性不動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管理當局意圖改變並 非用途改變之證據。此修正自 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好。

(10)2014-2016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修改及增加針對部分準則修正之過渡條款,以及刪除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附錄 E 給予首次採用者之短期豁免。此修正自 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此修正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揭露規定 (除第B10至B16 段外),適用於分類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對其他個體 之權益。此修正自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此修正釐清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係直接或間接透過屬創業投 資組織或共同基金、單位信託及類似個體(包括與投資連結之保險 基金)之個體所持有時,該個體應按個別投資之基礎選擇依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規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以衡 量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此外,若企業本身非為投資個體, 且對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具有權益時,企業對關聯企 業或合資採用權益法時,係按每一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 資,選擇維持該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對其子公司之權 益所採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11)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該解釋規範,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1 號「匯率變動之影響」第 21 及 22 段時,為決定原始認列相關資產、費損或收益(或其部分) 使用之匯率,交易日係企業支付或收取預收(付)對價所產生之非貨 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債之原始認列日。若有多筆預先支付或收取, 企業應就預收(付)對價之每一支付或收取決定交易日。此解釋自 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七 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 或解釋,本集團評估除前述(1)、(2)、(5)及(6)之影響說明如下外, 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及(6)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本公司選擇於初次適用日(即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認列初次 適用該準則之累積影響數,並選擇對初次適用日尚未完成之合約 追溯適用。

本公司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15號對本公司之收入認列影響說明如下:

  • A. 本公司現行銷售商品交易係於產品交付時認列收入,於初次 適用日後,前述收入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 於本公司將所承諾之商品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 並未對銷售商品之收入認列產生影響,惟對於部分合約,具 有已移轉商品予客戶惟仍未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者,須 認列合約資產,與現行認列應收帳款之作法不同。本公司於 初次適用日無應收帳款須重分類至合約資產之金額。
  • B. 本公司部分合約於簽約時即先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價,本公司 承擔須於後續提供服務之義務,現行係將先收取之對價認列 為其他流動負債(預收款項);於初次適用日後,依照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則認列為合約負債。本公司於初 次適用日將自其他流動負債重分類至合約負債之金額為 37.598 仟元。

C. 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須新增附註揭露。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本公司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於初次適用日(即民 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9號之影響,說明如下:

A. 金融資產之分類與衡量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將以初次適用日所存在之事實及情況評估,由於該等股票投 資(屬權益工具)非屬持有供交易之投資,將該等投資選擇指 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將於初 次適用日自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至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金額為34,920 仟元。其他相關資 訊說明如下。

  • a. 現行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規定以成本衡量之未上市櫃 公司股票,惟依 IFRS 9 規定,除無須認列減損損失外, 尚須以公允價值衡量。本公司評估其公允價值為 38.247 仟元,因此將於初次適用日調整透過其他綜合捐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外,另增加其他權益 3.327 仟元。
  • b. 採公允價值衡量之上市櫃公司股票, 並未產生帳面金額之 差異,於初次適用日將重分類至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並就其他權益內之會計項目進行重分類。

金融資產減損評估

此係針對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依照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債務工具採預計信用損失模型 評估減損,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範圍內交易所產生之 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則採簡化作法(包括準備矩陣)評估預期 信用損失,前述評估減損之規定與現行已發生損失模型不同, 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

另權益工具無須適用減損規定,因此,先前屬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且以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照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9號規定,選擇將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 合損益者,須將先前已認列於保留盈餘之累積減損重分類至 其他權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其他

基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適用,同時修正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7號相關揭露之規定,其中亦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9號之初次適用之揭露規定,故須提供更多相關之揭露 資訊。

(5)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對本集團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將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 訊。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 式,即將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 人之租賃仍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2019年1月1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不確定性之處理」

該解釋規範,當所得稅處理存在不確定時,如何適用國際會計準則 第12號「所得稅」之認列與衡量之規定。此解釋自 2019年1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此準則提供保險合約全面性之模型,会括所有會計相關部分(認列、 衡量、表達及揭露原則),準則之核心為一般模型,於此模型下,原 始認列以履約現金流量及合約服務邊際兩者之合計數衡量保險合約 群組,其中履約現金流量包括: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A. 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
  • B. 折現率:反映貨幣時間價值及與未來現金流量相關之財務風險(在 財務風險未包含於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範圍內)之調整;及 C. 對非財務風險之風險調整

保險合約群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面金額為剩餘保障自債及 已發生理賠負債兩者之總和。

除一般模型外,並提供:

A. 具直接参與特性合約之特定適用方法(變動收費法) B. 短期合約之簡化法(保費分攤法)

此準則自2021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

此修正釐清企業對構成關聯企業或合資淨投資之一部份之長期性權 益,應於適用 IAS 28 前適用 IFRS 9,且於適用 IFRS 9 時,不考慮 因適用 IAS 28 所產生之任何調整。此修正自 2019 年1 月1 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此修正允許具提前還款特性(允許合約之一方支付或收取合理補償 以提前終止合約)之金融資產可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201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6) 2015-2017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釐清對聯合營運具聯合控制之企業於取得該業務之控制時, 應再衡量其先前持有對聯合營運之權益。此修正自2019年1月1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此修正釐清參與聯合營運但未具聯合控制之企業於取得業務之聯合 控制時,不應再衡量其先前持有對聯合營運之權益。此修正自2019 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

此修正釐清企業應依據其對過去交易或事件之原始認列,認列股利 之所得稅後果於當期損益、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此修正自2019年 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借款成本」

此修正釐清企業應於資產可供其意圖使用或出售時,將為取得該資 產而特地舉借之借款以一般性借款處理。此修正自2019年1月1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

此修正釐清確定福利計書發生變動 (如:修正、縮減或清償等)時, 企業應使用更新後之假設以再衡量其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此修 正自 201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 其實際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公司除現正評估(1)、(2)及 (4)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 述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 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及一()五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 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編製基礎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據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 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 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因此,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 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個體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 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個體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表係以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 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 貨幣性項目,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 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换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 當期認列為損益:

  • (1)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 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 項資產之成本。
  • (2)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 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 之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 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 任何兒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捐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捐失 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 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 换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捐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 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 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 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 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 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而不認 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個體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捐益。

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 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 產

  •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 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 債: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自債。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 並不影響其分類。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 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括合約期間 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 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 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 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 公司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三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 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即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 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 具除外)。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 (結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 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本公司內部提供予管 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 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 利或利息(包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 被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放款及應收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收入,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 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 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 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 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單獨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 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 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 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 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 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 時,將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 B.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 C.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公司針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 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捐客觀證據,個 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 減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 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 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 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折現率則 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為基礎,並 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 應予沖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 計減損損失金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 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 允價值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 失衡量,並自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 損益迴轉;減損後之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 公允價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 益之減損損失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 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 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 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捐益迴轉。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 予他人。
  •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 對資產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 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 約,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 金額認列。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 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及原始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 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 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 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本公司內部提供予管 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 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衛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列 報於資產負債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 後,續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 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 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 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 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 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3)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 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8.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 所能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 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 用之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 最佳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 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公司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 價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 用。

$9.77$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一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一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 用,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 售費用後之餘額。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之 規定,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以使個體財 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捐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 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此 等調整主要係考量投資子公司於合併財務報表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公報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之處理及不同報導個體層級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之差異,並借記或貸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 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或「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等科目。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 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 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 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 及負債。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 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 響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時,本公司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 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 損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 動,因而使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 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 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滅少比例重分類 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 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捐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本公司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 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 列與衡量」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減 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本公司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 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 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 投資之使用價值,本公司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 (1)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 聯企業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本公司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現值。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 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本公司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 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 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捐益。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 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 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 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 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 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 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Ħ
耐用年限
房屋及建築 10 $\sim$ 51 $\pm$
機器設備 $5 - 114$
運輸設備 $5 - 6$ 年
辦公設備 $3 - 84$
其他設備 3~11年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 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 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 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会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 資性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 現有投資性不動產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 其成本之一部分。於原始認列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 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符合分 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除外。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丁貞 耐用年限
建築物 $\sim$ 51 $\pm$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永久不再使用或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 益之情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捐益。

本公司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1. 租賃
  • (1)公司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相關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本公司者,並於租賃期間開始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 給付現值兩者孰低者予以資本化。租金給付則分攤予財務費用及租 賃負債之減少數,其中財務費用係以剩餘負債餘額依固定利率決 定,並認列於損益。

租賃資產係以該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惟如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 間屆滿時本公司將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則以該資產估計耐用年限 及租賃期間兩者較短者提列折舊。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2)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 分類為營業租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 賃資產帳面金額之加項,並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 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或有 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無形資產

$\sim$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 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 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 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捐跡象時 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 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 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熊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 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 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 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本公司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事腦軟體 技術與專利權
耐用年限 有限2~5年 有限5年或依其有效期限
使用之攤銷方法 直線法攤銷 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1.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 減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 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公司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 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 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 之較高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 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 本公 司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 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 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 減損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 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 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 入以已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 示如下:

$(1)$ 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 大風險與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 未維持有效控制、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 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相關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2)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捐益。

(3)股利收入

當本公司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4)租金收入

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

  1.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 化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 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 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 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 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 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 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書之退職後福利計書,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 導期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 畫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 倩(資產)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 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 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 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1)當計書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2)當公司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 決定, 兩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 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 債(資產)因提撥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 給與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成本係於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達成之 期間內逐期認列,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於既得日前每一報導期間結 束日針對權益交割交易所認列之累計費用,係反映既得期間之經過及本 公司對最終將既得之權益工具數量之最佳估計。每一報導期間期初及期 末針對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認列之累計成本變動數,則認列至該期間之 捐益。

股份基礎給付獎酬最終若未符合既得條件,則無須認列任何費用。但權 益交割交易之既得條件如係與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有關,則在所有服 務或績效條件均已達成之情況下,無論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是否達 成,相關費用仍予以認列。

於修改權益交割交易條件時,則至少認列未修改下之原始給付成本。股 份基礎交易之交易條件修改若增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總數 或對員工有利時,則認列額外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計書若被取消,則視為於取消日即已既 得,並立即認列尚未認列之剩餘股份基礎給付費用,此包括企業或員工 可控制之非既得條件並未達成之獎酬計書。若原先取消之獎酬係由新的 獎酬計畫取代且於給與日即被確認將取代被取消之獎酬計書,則將取消 及新給與之獎酬計畫視同原始獎酬計書之修改。

流通在外選擇權之稀釋效果將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額外股份計算 其稀釋效果。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以給與日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允價值為基 礎,於既得期間認列薪資費用及相對之權益增加;於給與日時本集團認 列員工未賺得酬勞,員工未賺得酬勞屬過渡科目,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 作為權益減項,並依時間經過轉列薪資費用。

  1. 所得税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 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當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 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 捐益或權益而非捐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 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2) 遮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 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雨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A.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 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 列;
  • B.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 其迴轉時點可 控制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 稅抵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 內認列:

  • A.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 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 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有關;
  • B.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有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 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 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 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 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 税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 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 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 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 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 計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 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 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1. 判斷

在採用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個體財務報表金 額認列最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1)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 他部分係供自用。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理。各部分若無法單獨出售,則僅在供自用 所持有之部分係屬不重大時,始將該不動產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項 下。

(2)營業租賃承諾-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對投資性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 條款之評估,本公司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 並將該等租約以營業租賃處理。

  1.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資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 險。茲說明如下:

(1)應收帳款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 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句 括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之差額衡量。惟短期應收款之折現影響不重大,減損損失以 該等資產之帳面金額及未折現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間之差額衡量。 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請詳附 註六。

$(2)$ 存貨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 斷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 遷,本公司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耗時陳舊或無市場 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 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 動,請詳附註六。

(3)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 場取得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 流量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4)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時,即發生減 損。可回收金額係指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使用價值,二者孰高者。 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之計算,是依據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 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經減 除直接可歸屬於處分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增額成本後之金額。使 用價值是基於現金流量折現模式之計算。現金流量之預估係依據未 來五年之預算,且不含本公司尚未承諾之重組,或為加強該被測試 現金產生單位資產績效所需之未來重大投資。可回收金額容易受到 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所使用的折現率及基於外推目的所使用之預期未 來現金流入與成長率之影響。用以決定不同現金產生單位可回收金 額之主要假設,包括敏感度分析,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5)退職後福利計書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 評價。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 減變動等。對用以衡量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 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6)所得税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 得的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 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 孿,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 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 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 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 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 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 於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 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 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 本公司尚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說明請詳附註六。

(7)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與員工間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係以給與日之權益工具公允 價值衡量。估計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時,應依給與條款決 定最佳之定價模式。此估計亦要求決定定價模式所使用之最佳參 數,包括:認股權的預期存續期間、預期波動率、預期股利率,以 及對其所作之假設。對用於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公允價值所使用 的假設及模式,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6, 12, 31 105.12.31
庫存現金 \$935 \$991
銀行存款 565, 072 333, 192

\$566,007 \$334, 183

2. 應收帳款淨額

(1)應收帳款組成:

106.12.31 105.12.31
應收帳款 \$1, 345, 931 \$1, 139, 125
减:備抵呆帳 (8, 441) (193)
- 흙
1, 337, 490 1, 138, 932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73, 366

\$1, 510, 856 \$1, 138, 932

(2)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30天至120天。有關應收帳款減損所 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减損損失 合計
106.1.1 \$- \$193 \$193
當年度提列之金額 8, 248 8, 248
106.12.31 \$– \$8,441 \$8,441
105.1.1 \$- \$306 \$306
當年度迴轉之金額 (113) (113)
105.12.31 \$. \$193 \$193

(3)應收帳款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且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未減損 30天內 $31 - 60 + 5$ $61 - 90$ 天 91-120 $\pm$ 121天以上 合計
106.12.31 \$1,431,301 \$79.506 $S-$ $S-$ \$48 \$l \$1, 510, 856
105.12.31 \$1,135,766 \$2,800 \$– \$366 $S-$ $S-$ \$1,138,932

(4)本公司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形。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存貨

(1)存貨組成明細如下:

106.12.31 105.12.31

\$15, 143 \$16,348
在製品 8,651 16,833
製成品 63, 579 81,762

16,836 70, 311

\$104,209 \$185, 254

(2)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與民國一〇五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 別為4,315,197仟元及4,472,577仟元,所包括之存貨相關費損及收益 淨額如下: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未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 \$(97, 260) \$(62, 900)
存貨報廢損失 (56, 194) (49, 899)
存貨跌價及呆滯迴升利益(損失) 51,000 (19, 500)
下腳收入 39 14

\$(102, 415) \$(132, 285)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出售及報廢部分已提列跌價之存貨,致當年 度認列存貨跌價及呆滯迴升利益。

(3)本公司對上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6.12.31 105, 12, 31
富優技研股份有限公司 \$34,920 \$34,920

上述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 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 衡量,而採用成本衡量。

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明細如下:

106.12.31 105.12.31
被投資公司名稱 金額 持股比例 金額 持股比例
被投資子公司
GENIUS ELECTRONICS OPTICAL CO., LTD. \$488,172 100.00 \$537,094 100.00
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5, 399, 089 100.00 4, 188, 440 100.00
九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 461 100.00 88, 317 100.00

\$5,986,722 \$4,813,851
  • (2)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 要之評價調整。
  • (3)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 份額分別為1,266,805仟元及210,721仟元;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分別為(31,197)仟元及(381,323)仟元。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各項設備變動情形如下:

房屋及 機器 運輸 辦公 其他
土地 建築 设備 設備 設備 設備 合計
成本:
106.1.1 \$49,900 \$706, 271 \$364,231 \$8,064 \$20,423 \$349, 255 \$1,498,144
增添 482 461 4,270 5, 213
處分 (2, 767) (75, 052) (1, 744) (4, 325) (94, 094) (177, 982)
重分類 3,327 1,590 4,917
106.12.31 \$49,900 \$703,504 \$292,988 \$6,320 \$16,559 \$261,021 \$1,330,292
折舊及減損:
106.1.1 $S-$ \$299, 121 \$191,136 \$5,852 \$13,207 \$185,485 \$694,801
折舊 35, 235 39, 702 1,126 3, 255 50, 155 129, 473
處分 (1, 662) (64, 380) (1, 744) (4, 212) (84, 334) (156, 332)
重分類
106.12.31 \$- \$332,694 \$166,458 \$5,234 \$12,250 \$151,306 \$667,942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房屋及 機器 運輸 辨公 其他
土地 建築 設備 設備 設備 設備 合計
成本:
105.1.1 \$49,900 \$1, 183, 253 \$533, 261 \$8,064 \$23,158 \$285,824 \$2,083,460
增添 1,562 1,793 63 18,506 21,924
處分 (116, 300) (2, 798) (42, 740) (161, 838)
重分類 (478, 544) (54, 523) 87,665 (445, 402)
105.12.31 \$49,900 \$706, 271 \$364,231 \$8,064 \$20,423 \$349,255 \$1,498,144
折舊及減損:
105.1.1 $S-$ \$303,566 \$224,930 \$4,508 \$12,122 \$119,294 \$664,420
折舊 49, 424 54,844 1,344 3,882 59, 977 169, 471
處分 (54, 881) (2, 797) (27, 543) (85, 221)
重分類 (53, 869) (33, 757) 33, 757 (53, 869)
105.12.31 $S-$ \$299, 121 \$191,136 \$5,852 \$13,207 \$185,485 \$694,801
淨帳面金額:
106.12.31 \$49,900 \$370,810 \$126,530 \$1,086 \$4,309 \$109,715 \$662,350
105.12.31 \$49,900 \$407,150 \$173,095 \$2,212 \$7,216 \$163,770 \$803, 343

(2)本公司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為主建物、空調及水電工程等, 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51年及11年提列折舊。

(3)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4)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均未有因購 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而需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1. 投資性不動產
建築物
成本:
105.1.1 \$–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478, 945
105.12.31 478, 945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106.12.31 \$478, 94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建築物
折舊及減損:
105.1.1 $S-$
當期折舊 (4, 758)
移轉 (53, 869)
105.12.31 (58, 627)
當期折舊 (19, 031)
移轉
106.12.31 \$(77, 658)
淨帳面金額:
105, 12, 31 \$420, 318
106, 12, 31 \$401,287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價值 之資訊,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 允價值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558,651仟元,前述公允價值係 委任獨立之外部鑑價專家評價,採用之評價方法為重置成本法。

  1. 無形資產
專利權 電腦軟體
成本:
106.01.01 \$8,271 \$56,106 \$64,377
增添一單獨取得 2, 133 2,133
106.12.31 \$8,271 \$58,239 \$66,510
105.01.01 \$8,271 \$53,899 \$62,170
增添一單獨取得 2, 207 2, 207
105.12.31 \$8,271 \$56,106 \$64,377
攤銷及減損:
106.01.01 \$2,692 \$45,420 \$48,112
攤銷 925 5,336 6, 261
106.12.31 \$3,617 \$50,756 \$54,373
105.1.1 \$1,768 \$39,100 \$40,868
攤銷 924 6,320 7, 244
105.12.31 \$2,692 \$45,420 \$48, 112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專利權 電腦軟體
淨帳面金額:
106.12.31 \$4,654 \$7,483 \$12,137
105.12.31 \$5,579 \$10,686 \$16, 265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一0六年度 一0五年度
營業成本 \$927 \$1,401
推銷費用 37 106
管理費用 1,209 1,251
研發費用 4,088 4,486

\$6,261 \$7,244
9. 短期借款
106.12.31 105.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1,024,000 \$763,500
106.12.31 105.12.31
利率區間 $1.62\%~1.93\%$ 1.70%~2.15%
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 \$1,676,000 \$989,268

10. 長期借款

$\cdot$

(1)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長期 借款明细如下:

債權人 106.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擔保品
兆豐銀行 \$112,500 1.885% 自105年03月17日至109年03月 建築物
17日,每季為一期分別按16期償
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52,500 1.990% 自104年11月9日至109年11月9 建築物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別按60期
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 50,000 1.980% 自106年12月04日至109年12月
04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別按36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215,000
减:一年或一營業周期內到
期長期借款 (84, 667)

\$130, 333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債權人 105.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擔保品
安泰商業銀行 \$300,000 2.548% 自105年2月28日至106年11月28
日,每三個月為一期分別按8期
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兆豐銀行 162,500 2.415% 自105年03月17日至109年03月 建築物
17日,每季為一期分別按16期償
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70,500 1.990% 自104年11月9日至109年11月9 建築物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別按6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中商業銀行 39, 350 2.520% 自105年01月30日至106年07月
30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別按18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 24, 999 2.720% 自104年07月14日至107年05月
20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別按34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587, 349
減:一年或一營業周期內到
期長期借款 (424, 997)

\$172,352

(2)上述借款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11. 應付租賃款

(1)本公司許多不同之廠房及機器設備項目係以融資租賃之方式持有。此 類租賃合約含有承租人之購買選擇。融資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 額及其現值之調節列示如下:

106.12.31 105.12.31
最低給付額 給付額現值 最低給付額 給付額現值
不超過一年 \$33, 340 \$32,087 \$38,400 \$35,656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11, 120 11,012 44, 460 43,099
最低租賃給付總額 44,460 43,099 82,860 78, 755
減;融資費用 (1, 361) (4, 105)
最低租賃給付額現值 \$43,099 \$43,099 \$78,755 \$78,755

動 $(\text{t}$ 一)
\$32,087 \$35,656
非流動(註二) \$11,012 \$43,099
註一:帳列其他流動負債項下

註二: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項下

(2)主要租約內容如下:

出租人 標的物 租期及租金給付方式
中租迪和 機器設備一批 租期為民國105年5月20日至民國108年5月20
日,每一個月為一期,分別按36期償還,合計總
價款為新台幣100,000 仟元,另並按折現率計算現
值。
    1. 退職後福利計書
  • (1)確定提撥計畫
    • A.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 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 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 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 退休金帳戶。
    • B.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認 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12.390仟元及14.466仟元。

(2)確定福利計畫

A.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 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 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 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 額2%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 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 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 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 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 置,基金之投資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 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 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書,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 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 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 不足,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 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29仟元。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書預期於15年及14年到期。

B.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0$ 六年度 一 $0$ 五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153 \$154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72) (51)

\$81 \$103

C.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6.12.31 105, 12, 31 105 1 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24,673 \$20,575 \$22, 227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25, 690) (25, 424) (25, 158)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1, 017) \$(4, 849) \$(2, 931)

D.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資產-非流動
105.1.1 \$22, 227 \$(25, 158) \$(2, 931)
當期服務成本 154 154
利息費用(收入) 389 (440) (51)
小計 22, 770 (25, 598) (2, 828)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資產-非流動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
損益 (253) (253)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663 663
經驗調整 (2,065) (2,065)
計畫資產報酬之損益 174 174
小計 (2, 195) 174 (2, 021)
支付之福利
雇主提撥數
105.12.31 20,575 (25, 424) (4, 849)
當期服務成本 153 153
利息費用(收入) 309 (381) (72)
小計 21,037 (25, 805) (4, 768)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
損益 99 99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3, 371 3,371
經驗調整 166 166
計畫資產報酬之損益 115 115
小計 3,636 115 3,751
支付之福利
雇主提撥數
106.12.31 \$24,673 \$(25, 690) \$(1, 017)

E.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106, 12, 31$ 105, 12, 31
折現率 1.50% 1.50%
預期薪資增加率 3.00% $2.00\%$

F.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確定福利 確定福利 確定福利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義務減少 義務增加 義務減少
折現率增加0.5% $S-$ \$1,813 $S-$ \$1,270
折現率減少0.5% 2,000 1,680
預期薪資增加0.5% 1.960 1.662
預期薪資減少0.5% 1,797 1,270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 假設(例如:折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 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 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1.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及實收股本分別為 1,200,000仟元及997,711仟元,每股票面金額均為10元,分別為 120,000仟股及99,771仟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額定股 本之變更,經變更後額定股本為1,500,000仟元。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及實收股本分 別為1,500,000仟元及997,711仟元,每股票面金額均為10元,分別 為150,000仟股及99,771仟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 利。

$(2)$ 資本公積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捐 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 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 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資本公積明細如下:

106.12.31 105.12.31
發行溢價 \$5, 224, 392 \$5,376,296
現金增資-員工認股 127,000 127,0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42,586 3, 276
處份子公司股權 1,450 1,450

\$5, 395, 428 \$5,508,022

52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原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A. 提缴稅捐。

B. 彌補虧損。

C. 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D. 其他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命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E. 其餘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

本公司正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 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本公司股利政策將依本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 算及資金需求情形,分配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方式分配予股東。其 中現金股利比率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額百分之十,惟得不予分配; 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 會決議調整之。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 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 或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 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 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 ,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 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並無於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前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因而迴轉 特別盈餘公積至未分配盈餘之情形,故截至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 止,首次採用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為259,122仟元。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 220,806仟元、特別盈餘公積259,122仟元及資本公積278,387仟元 彌補虧損。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以資本公積 151,904仟元彌補虧捐。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及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七 日之董事會及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一0六年度 一0五年度 一0六年度 一0五年度
普通股現金股利 \$349, 199 \$- \$3.5 Ֆ−
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 259, 122
法定盈餘公積 104, 404

\$712, 725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 註六、17。

  1. 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本公司員工可獲得股份基礎給付作為獎酬計畫之一部分;員工透過提供 勞務作為取得權益工具之對價,此等交易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 易。

(1)本公司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計書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九日經金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3,000仟單位,每單位可認購母公司1股之普通股,認股權之執 行價格係給與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該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六年,期 間內不得轉讓,持有認股權憑證之員工自被授予後屆滿二年始可依公司 制訂之相關時程行使其認股權利。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已於民國一〇五 年十二月六日經董事會同意發行,每股認股價格為新台幣95元。該認股 權憑證之認股價格如因本公司之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將依比例重新 計算並調整之。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一 定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員工行使認股權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認股權依據二項式選擇權定價模式於給與日進行公允價值之評價,其參 數及假設之設定係考量合約之條款及條件。

本公司對於此等計畫所給與之認股權,未提供現金交割之選擇,且過去 亦無以現金交割之慣例。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前述股份基礎給付計書相關之資 訊如下:

認股權憑證 發行單位總數 流通在外單位總數 可認購股數 每單位執行
給與日 (仟單位) (仟單位) (仟單位) 價格(元)
105. 12. 06. 3.000 3,000 3.000 \$95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相關之 數量及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流通在外數量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數量 加權平均
(仟單位) 執行價格(元) (仟單位) 執行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 3,000 \$95 \$-
本期給與 3,000 95
期末流通在外 3,000 \$95 3,000 \$95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加
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 \$38.78

酬勞性員工認股權計劃流通在外之資訊如下:

a.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註)
行使價格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之範圍 數量 加權平均預期剩 行使價格 數量 行使價格
認股選擇權 (元) (仟單位) 到期日 餘存續期限(年) 〔元〕 (仟單位) (元)
105.12.06認股權計畫 \$95 3.000 111/12/5 5. 1 \$95 \$-
註:行使價格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如現金增資及盈餘轉增資等),係依照本公

司員工認股權辦法調整;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流通在外之認股選 擇權因未達認股權辦法之行使條件,故尚無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b.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註)
行使價格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之範圍 數量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數量 行使價格
認股選擇權 [元] (仟單位) 到期日 年) 元) (仟單位) (元)
105.12.06 認股權計畫 \$95 3.000 111/12/5 5. 9 \$95 - ደ–

註:行使價格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如現金增資及盈餘轉增資等),係依照本公 司員工認股權辦法調整;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流通在外之認股選 擇權因未達認股權辦法之行使條件,故尚無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本公司採用公平價值法估計酬勞成本,並採用Black-Scholes 選擇權 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

(2)本公司認列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計畫之費用如下: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而認列之費用 \$39, 310 \$3,276
(均屬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
  1. 營業收入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商品銷售收入 \$5,062,219 \$4,691,075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65, 874) (45, 628)

\$4,996,345 \$4, 645, 447
  1. 營業租賃一本公司為承租人

$\ddot{\phantom{1}}$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之土地供營運使用,租期 分別至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百二十年七月二十日 止,到期可再續約,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得依據相關法令規定隨時 調整土地之租金。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依合約訂定未來租約期間應支付之租金總額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6.12.31 105, 12, 31
不超過一年 \$13,057 \$13,057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52, 225 52, 225
超過五年 70,859 83, 916
合計 \$136, 141 \$149, 198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營業租賃認列之最低租賃給付金額均為 13.057 仟元。

功能別 106.1.1~106.12.31 105.1.1~105.12.31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91, 920 \$253,371 \$345, 291 \$102,698 \$192,288 \$294,986
勞健保費用 7, 123 15,016 22, 139 11, 472 15,540 27,012
退休金費用 3,619 8,852 12, 471 5,019 9,550 14,56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 180 3,085 6, 265 5,442 2,983 8,425
折舊費用 99, 828 29,645 129, 473 123, 467 46,004 169, 471
攤銷費用 1,556 5,866 7,422 2, 284 6,183 8,467
  1.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員工人數分別為 376 人及 360 人。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股東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該議 案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不高於5% 為董監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 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 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依獲利狀況,分別以本公司稅前淨利 2.12%及 0.91%估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並認列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別為 28,000 仟元及 12,000 仟元, 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本公司於民國一() 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之金額與 帳列金額並無差異。民國一〇五年度為累積虧損,故未估列員工酬勞及 董監酬勞。

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股利股數按決議分紅之金額除 以股票公平價值決定,股票公平價值係指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 價,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 其他收入
一〇六年度 一0五年度
利息收入 \$4,993 \$4,700
股利收入 1,397 838
租金收入 61
其他收入 2,686 9,493

\$9,076 \$15,092

$\sim$ $\sim$

(2)其他利益及損失

一0六年度 $-0$ 五年度
净外幣兌換損失 \$(79, 400) \$(21, 078)
什項支出一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19, 031) (4, 758)
什項支出 (14, 886) (30, 805)
淨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9, 917) 3,410

\$(123, 234) \$(53, 231)

(3)財務成本

一〇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26, 533) \qquad \$(39, 795)$
  1.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0六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重分類 其他綜合
當期產生 調整 損益 所得稅利益 税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3, 752) S- \$(3, 752) \$- \$(3, 752)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31, 197) (31, 197) 5, 303 (25, 89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34, 949) \$- \$(34, 949) \$5,303 \$(29, 646)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產生 當期重分類
調整
其他綜合
損益
所得稅利益 税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021 \$- \$2,021 \$– \$2,02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381, 323) (381, 323) 64, 825 (316, 49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379, 302) \$- \$(379, 302) \$64,825 \$(314, 477)
  1. 所得税

(1)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A.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應付所得稅 $S-$ \$-
遞延所得稅費用: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
之遞延所得稅費用 235, 121 7,909
所得稅費用 \$235, 121 \$7,909
B.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一〇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遞延所得稅利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 303) \$(64, 825)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5, 303) \$(64, 825)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一〇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損) \$1, 282, 908 \$(146, 016)
按相關國家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 \$218,094 $S-$
稅額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751)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1,512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5, 285 7,909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所得稅影響數 10,98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235, 121 \$7,909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A.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14,875 \$(8, 670) \$- \$6,205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 (2, 444) 6,004 3,560
長期投資損失(收益) 79,003 (217, 838) (138, 835)
退休金成本超限 237 237
未實現減損損失 8, 242 8, 242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39, 900) 5,303 (34, 597)
未使用課稅損失 217,895 (14, 617) 203, 278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235, 121) \$5,303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277,908 \$48,090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320, 252 \$221,522
遞延所得稅負債 \$(42, 344) \$(173, 432)

B.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11,560 \$3,315 $S-$ \$14,875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 (3, 763) 1,319 (2, 444)
長期投資損失(收益) 120, 339 (41, 336) 79,003
退休金成本超限 237 237
未實現減損損失 8, 242 8, 242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104, 725) 64, 825 (39, 900)
未使用課税損失 189, 102 28,793 217,895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7, 909) \$64,825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220,992 \$277,908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325, 717 \$320, 252
遞延所得稅負債 \$(104, 725) \$(42, 344)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本公司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向木使用餘額
發生年度 虧損金額 106.12.31 105.12.31 最後可抵減年度
102年 \$280,680 \$173,604 \$280,680 $112 = 4$
103 $#$ 454, 130 454, 130 454, 130 $113 =$ 年
104年 460, 043 460,043 460, 043 114年
105年 356, 554 356, 554 356, 554 $115 - 4$
\$1,444,331 \$1, 551, 407

$\overline{M}$ and $\overline{M}$ and $\overline{M}$

(5)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本公司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合計分別為42,164仟元及 54.766仟元。

(6)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本公司對於國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於匯回時可能產生的應付所 得稅,並未認列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本公司已決定於可預見之 未來,不會分配其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 應課稅暫時性差異金額分別為488,137仟元及537,059仟元。

(7)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6.12.31 105, 12, 31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註) \$308, 722

註:一0七年二月公布生效之所得稅法修正內容已廢除兩稅合一制 度相關規定。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度尚有待彌補虧損,故無盈餘分配之稅額 扣抵比率。

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6,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其可扣 稅額比率應予以減半,惟依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於民國一() 七年一月十八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自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廢 除雨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

本公司已無屬民國八十六年度(含)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含) 以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業經核定在案。

  1.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 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 (經調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 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 均普通股股數。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1)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本期淨利(損)(仟元) \$1, 047, 787 \$(153, 925)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99, 771 99, 771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元) \$10.50 \$(1.54)
(2)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本期淨利(損)(仟元) \$1,047,787 \$(153, 925)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淨利(損) (仟元) \$1,047,787 \$(153, 925)
基本每股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稀釋效果:
99, 771 99, 771
員工認股權(仟股) 905 227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100,676 99, 998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元) \$10.41 \$(1.54)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 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七、關係人交易

  1.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開後人夕稲

血木隼園之關係

期 ふノヽカ 借 $\sim$ $\sim$ $\sim$ $\sim$ $\sim$ $\sim$
龍翩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總經理為本公司之董事
(以下簡稱龍翩真空)
威翔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之董事長
(以下簡稱威翔航空)
王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之子公司
(以下簡稱玉晶(廈門))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X \rightarrow W)$ (以下簡稱 GENIUS B.V.I.)
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以下簡稱 GLOBALIZE)
陳天慶等共九人 為本公司董事及副總經理以上
  1.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貨

一〇六年度 $-0$ 五年度
玉晶(廈門) \$329, 303 \$110,585
威翔航空 113
一計
\$329, 303 \$110, 698

本公司售予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關 係人銷貨交易條件為120天內收款或沖帳。年底之流通在外款項為 無擔保、免計息且須以現金清償。對於應收關係人帳款並未收受任 何保證。

(2) 進貨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GENIUS B.V.I. \$3,801,461 \$4, 143, 570

上述進貨條件係依一般進貨條件辦理。

$\sim$

(3)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06.12.31 105, 12, 31
玉晶(廈門) \$173,366 \$
(4) 其他應收款
106, 12, 31 105.12.31
$GLOBALIZE$ (註) \$203,771 \$220, 377
威翔航空 640

\$204, 411 \$220, 377

(註)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餘額,係含應收利 息分別為2,756仟元及2,689仟元,及備抵兌換損失分別為 5,713仟元及625仟元。

(5)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06, 12, 31 105.12.31
GENIUS B.V.I. \$808, 371 \$372,735
(6)預收貨款-關係人
106, 12, 31 105, 12, 31
玉晶(廈門) $S-$ \$110,827
(7) 其他收入-利息
一0六年度 一0五年度
GLOBALIZE \$4,552 \$4,543
(8)代採購交易
1በፎ 19 91 105 19 91
100. LZ. 51 109. IZ. 31
關係人名稱 一 0 六年度 未收款餘額 一 0 五年度 未收款餘額
玉晶(廈門) \$2,927 $S-$ \$5,158

上述代採購交易並未產生任何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9) 財產交易

A.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向關係人購入設備之明細如下: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
龍翩真空 $\overline{\phantom{a}}$ \$3,039

B. 民國一()六年度出售設備予關係人之明細如下:

交易金額 處分固定
關係人名稱 未折減餘額 (註) 資產利益
玉晶(廈門) \$2,017 \$2,195 \$178

民國一〇五年度出售設備予關係人之明細如下:

交易金額 處分固定
關係人名稱 未折減餘額 (註) 資產利益
玉晶(廈門) \$74,930 \$78,296 \$3,366

(註)係減除必要之報關運雜費及檢驗費等。

(10)本公司為關係人背書保證,明細請參閱附註十三。

(11)主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資訊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24,087 \$12,654
退職後福利 247 166
股份基礎給付 2, 228 -33

\$26,562 \$12,853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之管理階層係由董事及副總經理 以上成員分別為九位及八位組成。

八、 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帳面金額

106, 12, 31 105, 12, 31 擔保債務內容
房屋及建築 \$360, 386 \$392,748 長期借款
其他設備 61,700 84,071 應付租賃款

\$422,086 \$476,819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無此事項。

$\frac{1}{2}$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所得税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十八日經立法院三讀通 過,依新修正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民國一()七年度起 由17%調高為20%。該稅率之變動續後將分別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39,092仟元及30,606仟元。

十二、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06.12.31 105.12.31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包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34,920仟元) \$34,920 \$34,920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565, 072 333, 192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 511, 821 1, 139, 723

ं में
2,076,893 1, 472, 915

\$2, 111, 813 \$1, 507, 835
金融負債
106.12.31 105.12.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024,000 \$763,5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865, 376 405, 439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者) 215,000 597, 349
應付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者) 43,099 78, 755

\$2, 147, 475 \$1,845,043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 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 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 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 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 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 金流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 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 通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 交互影響。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 司功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 位相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 基於前述自然避險不符合避險會 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 投資,因此,本公司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 要外幣貨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損益或權益 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元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 資訊如下:

一0六年度 一〇五年度
外幣貨幣性項目 升值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美元 1% \$13,665 \$10,731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 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固定利率借 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公司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以管理利率風險,惟因不 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 暴險項目,包括固定及浮動利率之長短期借款合約,並假設持有一 個會計年度,當利率於可能範圍內上升/下降十個基準點,對本公 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捐益將分別增加/減少1.239 仟元及1.361仟元。

  1.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 風險。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 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所致。

每一業務單位係依循本公司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 理客戶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 狀況、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公司內部評等標準 等因素。另本公司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 款),以降低特定客户之信用風險。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前十大客戶應收款項占本公司應收款項總額之百分比均為99%, 其 餘應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本公司之財務部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由於本公司 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無重 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 係彙總本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 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 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 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計算而得。

非衍生金融工具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6.12.31
短期借款 \$1,029,699 \$- \$- \$- \$1,029,699
應付票據及帳款 865, 376 865, 376
長期借款 88,007 132, 387 220, 394
應付租賃款 33, 340 11, 120 44,460
105, 12, 31
短期借款 \$768,917 \$– \$- $S-$ \$768,917
應付票據及帳款 405, 439 405, 439
長期借款 434, 216 147,785 29, 267 611, 268
應付租賃款 38,400 44,460 82,860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指該工具與有成交意願者(而非 以強迫或清算方式)於現時交易下買賣之金額。本公司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公允價值估計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 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 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 債券及期貨等)。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 場之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 允價值,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 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 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 D.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及其 他非流動負債,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 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 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 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 E.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衍生金融工具,其中屬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 具,係採用交易對手報價或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線以現金流 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屬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則採用交易 對手報價、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式(例如Black-Scholes模型)或 其他評價方法(例如, Monte Carlo Simulation)計算公允價值。
  • (2)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所持有之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自債其帳面 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 (3)本公司並未持有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故民國一 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 並無以公允價值衡量之交易。
    1. 公允價值層級
  • (1)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 量具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 輸入值如下:

  •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 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 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 轉。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細如下: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7) $S $-$ \$558, 651 \$558, 651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細如下: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7) $S $-$ \$580, 332 \$580, 332
    1.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6.12.31 105.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73,139 29,7800 \$2,178,079 \$50,943 32, 2500 \$1, 642, 91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27,250 29,7800 \$811,505 \$17,688 32.2500 \$570,438

由於本公司之公司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 外幣幣別揭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公司於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外幣兌換損失 分別為79,400仟元及21,078仟元。

9. 資本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 資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情況 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 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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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之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財務報表淨值30%為限且不得超過借款對象之淨值。

註二: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規定,資金貸與之最高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財務報表淨值40%為限且不得超過借款對象之淨值。

註三:不含外幣兒換損益之調整。

(2)為他人背書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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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財務報表淨值50%為限。

註二: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以不超過當期財務報表淨值50%為限。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 部分):

有價證券發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行人與本公
司之關係
帳列
科目
單位數/股數 帳面金額 比率% 公允價值
(註一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富優技研股份有限公司 $\qquad \qquad$ 以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1,396,802 \$34,920 2.46%

(註一):未有公開市場交易,無法取得公允價值。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以上: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
與交易人
之關係
進(銷)貨 金額
$(\ddot{\mathbf{t}})$
佔總進
(銷)貨之
比率
授信
期間
單價 授信
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
(付)款項之
比率
備註
玉晶光電股 CENIUS 母子公司 進貨 \$3,801,461 93.66% 120天 正常 正常 \$(.808, 371) 93.41% ÷
份有限公司 IELECTRONIC
OPTICAL
$ CO.$ , $LTD.$
玉晶光電股 玉晶光電(廈 聯屬公司 銷貨 \$329,303 6.59% $120$ 大 正常 正常 \$173,366 11.47%
份有限公司 門)有限公司 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期末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pm$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額 逾期應收
關係人款項
處理方式
應收關係人
款項期後
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GLOBALIZE
IINTERNATIONAL LTD.
母子公司 其他應收款
\$206,728
\$- 到期付款
(#t)
\$-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
母子公司 應收帳款
\$173,366
3 80 次 \$- $\overline{\phantom{0}}$ \$173,366 $$-$

(註):其他應收款係集團內之關係人借貸,且期後皆透過借新還舊方式辦理資金貸 與之續借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能力者,其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被投資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認列
投資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之投資損益 備註
玉晶光電股份有 GENIUS P.O. BOX 957, ROAD图易買賣業 \$35 \$35 $1,000$ 股 100,00% \$488,172 \$(48,922) \$(48, 922)
限公司 ELECTRONIC TOWN.
TORTOLA.
(USDI 仟元) (USD1 仟元)
OPTICAL CO., VIRGIN
BRITISH
LTD. ISLANDS
玉晶光電股份有 GLOBALIZE P.O. BOX 957, ROAD財務投資業務 \$4, 469, 549 \$4,469,549 98, 754, 506 股 100. 00% \$5, 399, 089 \$1, 281, 399 \$1,294,583 本公司認列投資損益
限公司 INTERNATIONAL TOWN.
TORTOLA,
(USD144,977仟元) (USD144,977仟元) 包含順流未實現毛利
LTD. BRITISH
VIRGIN
及買方稅率估列數。
ISLANDS
玉晶光電股份有 九驿科技股份有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從事各式鏡頭鏡片 MTF 偏 \$126,000 \$126,000 $3,600,000 \n& 1$ $100.00\%$ \$99,461 \$15,223 \$21,144 本公司認列投資損益
限公司 限公司 街 26 號 5F-10 心調整、CMOS 影像模組調 包含侧流未實現毛利
焦及影像品質分析檢測及 之調整及認列本期溢
生產設備開發 價攤銷數。

(2)對具有重大影響力及控制能力之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除下列事項外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並無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三條之一第二款第二目之規定所須再揭露之資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a. 資金貸予他人


貸出資金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
科目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
高餘額
期末餘額
(註三)
實際動支
金額
利率
區間
資金貸
與性質
業務往
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資 提列備抵
金必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稱 值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名 價 資金貸與限
額(註一)
資金貸與
總限額(註二)
GENIUS
OPTICAL CO., LTD.
ELECTRONIC立晶光電(廈門)有限公
其他
應收款
\$31,540 $S-$ $$-$ $-\frac{\alpha}{4}$ 短期融通資金之
必要
不適用 營業週轉 $S-$ $-1$ \$- \$414, 945 \$488, 171
CENIUS
OPTICAL CO., LTD.
ELECTRONIC瀋陽立晶光電有限公司 其他
應收款
$$127, 160$ $$121, 200$ $$121, 200$ 4.00% 短期融通資金之
必要
不適用 營業週轉 $S-$ ÷. $\frac{3}{2}$ \$414, 945 \$488, 171
GENIUS
OPTICAL CO., LTD.
ELECTRONIC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 其他
應收款
\$307,095 \$287,340 \$287, 340 2.20% 業務
往來
\$3,763,783 ш, $S-$ $s-$ \$414,945 \$488,171
2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 立晶光電(廈門)有限公 其他
應收款
\$99,435 \$99,435 $$99,435$ 4.785%- 5.22% 短期融通資金之
必要
不適用 營業週轉 $S-$ - 1 \$– \$1, 554, 802 \$2,073,070
2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 瀋陽立晶光電有限公司 其他
應收款
$$215,049$ \$197,945 $$197,945 \, \, 4.785\%$ 5.22% 短期融通資金之
必要
不適用 營業週轉 $S-$ - 1 $ \$ \$- $ \$ \$1,554,802 $ $ \$2,073,070
3 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
lā,
其他
應收款
\$385,610 \$363,770 \$363,770 2 20% 短期融通資金之
必要
不適用 營業週轉 $S-$ - 1 \$– \$2, 196, 057 \$2,745,072

註一:依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資金貸與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之總額以不超過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當期財務報表淨值85%且不得超過借款對象之淨 值;依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資金貸與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之總額以不超過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當期財務報表淨值40%且不得超過借款對象之淨值;依玉 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之總額以不超過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當期財務報表淨值30%且不得超過借款對象之淨值。

註二:依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資金貸與作業程序規定,資金貸與之最高限額以不超過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當期財務報表淨值100%為限;依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資金貸與作業程序規定,資金貸與之最高限額以不超過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當期財務報表淨值50%為限;依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規定,資金貸與之最高 限額以不超過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當期財務報表淨值40%為限。

註三:不含外幣兒換損益之調整。

b. 昔書保證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以財產擔保之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屠母公司對 屠子公司對 屠對大陸地
编辑 背書保證者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保證 實際動支 背書保證金額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医背書保證
$(t+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二) (註三) 書保證餘額 餘額(註五) 金額 (柱五)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四) 保證 保證
GENIUS ELECTRONIC 玉晶光電(廈門) $\cdot$ 3 \$292.903 \$170.000 \$- \$- 8- 0.00% \$292.903
jOPTICAL CO., LTD 有限公司

註一: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二: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註三;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財務報表淨值50%為限。 依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以不超過GENIUS ELECTRONIC
  • OPTICAL CO., LTD. 當期財務報表淨值60%為限
  • 註四: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以不超過當期財務報表淨值50%為限。 依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以不超過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當期財務報表淨值60%為限。
  • 註五:不含外幣兌換損益之調整。
  • 註六:係經董事會核准之額度。
  • c.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無。
  • d. 本期累積買進賣出或期末持有單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e.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f.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g. 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明細如下: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帳款(應付帳款)
關係 进(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
期間
餘額 估總應收(付)
帳款之比率
備註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銷貨 $\frac{1}{3}$ , 801, 461 100.00% 120天內 正常 正常 \$808,371 100.00% (註一)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進貨 $\frac{1}{3}$ , 757, 617 100.00% 120天内 正常 正常 $\frac{1}{2}(712, 828)$ 99.32% (註一)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聯屬公司 銅貨 $\frac{1}{3}$ , 757, 617 53.85% 120天内 正常 正常 \$712,828 35.59% (註一)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進貨 \$329, 303 15.15% 120天內 正常 正常 $\frac{1}{2}(173, 366)$ 44.30% (註一)

註一:屬合併個體間之應沖銷交易,業已調整沖銷。

h.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應收帳款
\$808, 371
6.44 2 $$-$ \$808,371 $\frac{1}{2}$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潘陽立晶光電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其他應收款
\$121,200
$$-$ $\overline{\phantom{a}}$ 到期付款(註) \$-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其他應收款
\$287,340
$S-$ 到期付款(註) $S-$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聯屬公司 應收帳款
\$712,828
7.42 次 $\mathbf{s}$ \$716,828 \$-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瀋陽立晶光電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其他應收款
\$197,945
$$-$ 到期付款(註) \$-
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聯屬公司 其他應收款
\$363,770
$$-$ 到期付款(註) $$-$

註:其他應收款係集團內之關係人借貸,且期後皆透過借新還舊方式辦理資金貸與之續借。

i. 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者:無。

3. 大陸投資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及對
公司經營之影響
實收
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
匯出
金額
收口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投資之持
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22)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註二)
截至本
期止己
匯回投
資收益
玉晶光電(廈 從 事 光 學 透 鏡 、 鏡 \$4,620,848
門)有限公司 頭、光學組件等光電 (USD146,000
產品之製造及銷售
仟元) $(\pm -)$ \$3,905,142
(USD126, 746 ff
元)
$S-$ $S-$ \$3,905,142
(USD126, 746 午
亢)
\$1,318,040 100.00% \$1,318,040 \$5,182,676 $S-$
立晶光電(廈 經營光學電子器件
門)有限公司 和非金屬製品模具
之設计、加工、生產
及銷售
\$289.062
(USD9, 000)
仟元)
$(\pm -)$ \$212, 231
(USD6 590 ff
え)
$S-$ $S-$ \$212, 231
(USD6.590)
仟元)
\$(3,022) 80.44% \$2,511 \$50, 124 $S-$
電有限公司 瀋陽立晶光 LED 路燈、LED 燈具
及相關產品與零部 (USD10,710
件之生產、組裝、安
裝、維修;自營和代
理各類商品和技術
之進出口
\$323, 110
仟元)
(註一及註
五)
\$295,406
(USD9, $940$ $H$
元)
$S-$ $S-$ \$295,406
(USD9, 940 ff
元)
\$(49, 836) 70.00% $$$ $(34, 885)$ \$89,767 $S-$
公司 廈門祥盛特 光學鏡頭及其配件
種玻璃有限 的设计、加工、生產
及售後維修服務
\$257,330
(RMB55, 500)
仟元)
(註六) $S-$ $S-$ $S-$ $S-$ \$9,450 100.00% \$4,102 \$413, 278 $S-$

(1) 本公司大陸轉投資,其相關資訊如下: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四) (註三)
\$4,470,009 \$5, 201, 317
(USD144,977 仟元) (USD167, 174 仟元) \$4,404,919

(註一)投資方式為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註二)依本公司綜合持股比例計算,另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以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 務報表為認列依據。
  • (註三)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本公司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為淨值之百分之六十為比例上限。
  • (註四)含本公司透過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間接投資科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之投資金額 USD1,701仟元,因該大陸被投資公司已清算註銷,惟截至目前尚未匯回本公司。
  • (註五)含本公司透過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間接出售瀋陽立晶光電有限公司之投資金額 RMB20,280仟元,惟截至目前尚未匯回本公司。
  • (註六)投資方式為透過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註七)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最近一次變更申報數為一〇二年度,且未超過一〇二 年當年度淨值之百分之六十之投資限額。

  • (2) 本公司大陸轉投資,其相關資訊如下:本公司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 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 件、未實現損益:

  • A.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請參 閲附註十三、2. (2)。
  • B.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請參 閲附註十三、2. (2)。
  • C.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於民國一()六年一月一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所產生之 重大交易總額為329,303仟元,請參閱附註十三、2.(2),因前 述重大交易事項而產生之未實現利益金額為56,983仟元。
  • D.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此情形。
  • E.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請參閱附註十三、2.(2)。
  • F.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 如勞務之 提供或收受等;無此情形。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編號/ 索引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1
應收帳款明細表 $\overline{2}$
存貨淨額明細表 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4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 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6
投資性不動產 附註六.7
無形資產明細表 附註六.8
短期借款淨額明細表 6
長期借款淨額明細表 附註六.10
應付帳款關係人明細表 7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明細表 附註六.20
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8
營業成本表明細表 9
製造費用明細表 10
營業費用明細表 1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明細表 附註六.18

1.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備註

\$935
$\cdot$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201
活期存款一台幣 13,520
活期存款一外幣 551, 351 USD 18, 441, 747 元
35,090
HKD
EUR
73
RMB
441, 491

\$566,007
  1. 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mathcal{Z}_{\mathcal{L}}$
Þ



甲公司
\$712,579
乙公

413, 752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173, 366
丙公司
97, 997


T

87,200

34, 403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科目
金額百分之五者

1,519,297
減:備抵呆帳 (8, 441)
應收帳款淨額 \$1,510,856

$\ddot{\phantom{a}}$

3. 存貨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摘要

備註

\$23,588 \$15,407 1. 市價之取決請參閱財
在製
16,283 8,854 務報表附註四。


82, 846 97, 968 2. 左列存貨中並無提供

17,992 20,629 擔保之情形。

140,709 \$142,858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36, 500)

\$104,209

$\sim 10^7$

4.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




,數







-荻


富優技研股份有限公司
, 396, 802
\$34,920
ω
1,396,802
\$34,920
\$–
-
s –
$\overline{\phantom{a}}$

____
$-$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備註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5.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平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任元為單位)

期初徐穎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註二) 聯層公司門 .
採損益法認列投
挨算 未依将股 期末餘額 市價或股權淨值
股款 全 罚 股敦 全额 股数 全颚 未實現毛利
$(tt-1)$
責(損)益(註三) 调整数 比率调整 股数 持股比例 全額 草債(元) 總債 ─ 評價基礎 提供擔保或!
贺押情形
儒註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1,000 \$537,094 \$- \$- \$- \$(48, 922) -3 \$- 1,000 100.00% \$488,172 \$488, 172 權益法
GLOBALIZE INTERNATIONAL LTD. 98, 754, 506 4, 188, 440 - (52, 737) 1,294.583 (31, 197) $\sim$ 98, 754, 506 100.00% 5, 399, 089 5,490,145 植益法
九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
tł.
3,600,000 88, 317
\$4,813,851
$\sim$ $\overline{\phantom{a}}$ (10, 000)
\$(10, 000)
\$(52, 737) 21 144
\$1,266.805
\$(31, 197) $\sim$
\$-
3,600,000 100.00% 99, 461
\$5,986,722
$\rightarrow$ 88,063
\$6,066,380
模量法 (註四)

註一:本期未實現銷貨損益\$56,983-本期已實現銷貨損益\$4,246=本期認列聯屬公司間未實現損益\$52,737

11 (佛發放現金股利\$10,000

证二:陈紫双双空取2792017。
注三:玉晶光宽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铝列投资损益與被投资公司本期损益之差異。调節如下:
本期認列GCLBALIZE INTERMATIONAL LED,之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损益為本期被投資子公司损益81,281,399;未實現解貨損益買方税率調整\$13,184= 本期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294,583
本期認列九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為本期被投資子公司損益\$15,223-購買九聯產生

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6. 短期借款明細表

$\sim$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sim$

借款種類 說明 借款金額 契约期限 利率區間 融資額度 抵押或擔保 備註
信用借款 台灣銀行-大雅分行 \$20,000 106/10/05-107/01/03 1.8289% 200,000
信用借款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北屯分行 15,000 106/07/27-107/01/27 1.7400%
信用借款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北屯分行 40,000 106/08/02-107/02/02 1.7400%
信用借款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北屯分行 13,000 106/08/07-107/02/07 1.7400%
信用借款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北屯分行 25,000 106/08/08-107/02/08 1.7400% 350,000
信用借款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北屯分行 30,000 106/09/05-107/03/05 1.7400%
信用借款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北屯分行 22,000 106/12/29-107/06/29 1.7400%
信用借款 含作金庫銀行-大雅分行 109,000 106/09/05-107/09/05 1.9300% 400,000
信用借款 彰化銀行-豐原分行 30,000 106/09/28-107/03/27 1.7500% 200,000
信用借款 彰化銀行-豐原分行 20,000 106/11/09-107/05/08 1.7500%
外銷借款 土地銀行-大甲分行 25,000 106/12/14-107/03/22 1.7800%
外銷借款 土地銀行-大甲分行 10,000 106/12/22-107/04/01 1.7800% 150,000
外销借款 台北富邦銀行-台中分行 50,000 106/11/30-107/03/30 1.6239% 150,000
外銷借款 台北富邦銀行-台中分行 50,000 106/12/29-107/04/30 1.6239%
信用借款 日盛銀行-北台中分行 35,000 106/10/27-107/01/27 1.8000%
信用借款 日盛銀行-北台中分行 55,000 106/11/24-107/02/24 1.8000% 100,000
信用借款 日盛銀行-北台中分行 10,000 106/11/30-107/02/28 1.8000%
信用借款 安泰銀行-台中分行 30,000 106/10/17-107/01/15 1.7550%
信用借款 安泰銀行-台中分行 40,000 106/11/02-107/01/31 1.7550% 150,000
信用借款 安泰銀行-台中分行 30,000 106/11/30-107/02/27 1.7550X
信用借款 安泰銀行-台中分行 50,000 106/12/14-107/03/14 1.7550%
信用借款 台新銀行-市府分行 25,000 106/11/06-107/01/05 1.8800% 100.000
信用借款 凯基銀行-市政分行 50,000 106/11/09-107/02/09 1.7862% 100,000
信用借款 新光銀行-大墩分行 20,000 106/09/15-107/03/15 1.8500% 100,000
信用借款 第一銀行-豐原分行 40,000 106/08/09-107/02/09 1.8500% 100,000
信用借款 永豐銀行-台中分行 100,000 106/11/15-107/02/14 1.7000% 100,000
信用借款 上海銀行-新竹分行 30,000 106/09/28-107/09/28 1.7000%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上海銀行-新竹分行 40,000 106/10/17-107/09/28 1.7000% 100,000
信用借款 上海銀行-新竹分行
兆豐銀行-中台中分行
10,000 106/11/23-107/09/28 1,7000%

1,024,000 400,000
加:備抵兒換損失 2,700,000

\$1,024,000
\$2,700,000

7. 應付帳款關係人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Z
Þ
摘要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CO., LTD. 貨款 \$815,072
減:備抵兌換損益 (6, 701)
應付帳款關係人合計 \$808, 371

$\Delta$

8. 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鏡頭製品 205,330仟組 \$4, 496, 243

500, 102

\$4,996,345

9.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自製品銷貨成本
直接原料:
期初原料 \$50,462
加;本期進料 235, 349
其他轉入 1,533
減:期末存料 (23, 588)
出售原料 (1, 653)
報廢損失 (31, 816)
其他轉出 (11, 242)
本期直接原料耗用 219,045
直接人工 62,562
製造費用 168, 255
轉列其他營業成本 (97, 260)
製造成本 352, 602
加:期初在製品 40, 443
本期進貨 8,462
其他轉入 2,035
減·期末在製品 (16, 283)
出售在製品 (57, 849)
報廢損失 (24, 348)
其他轉出 (11, 669)
製成品成本 293, 393
加·期初製成品 111, 149
其他轉入 12,509
減·期末製成品
報廢損失
(82, 846)
(30)
其他轉出 (47, 622)
自製品銷貨成本 \$286,553
二、外購商品銷貨成本
期初商品 70,700
加:本期進貨 3, 815, 075
其他轉入 7,318
減:期末存貨 (17, 992)
其它轉出 (8, 374)
外購商品銷貨成本 3,866,727
三、出售原料及在製品成本 59, 502
營業成本合計 4, 212, 782
四、下腳收入 (39)
五、報廢損失 56, 194
六、存貨跌價及呆滯迴升利益 (51, 000)
七、其他營業成本(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轉出) 97, 260
銷貨成本合計 \$4,315,197

10. 製造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間接人工 \$29,358
折舊費用 99,828
消耗品費用 11,596
其他費用 27, 473 各項目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金額百
分之五者

\$168,255

11. 營業費用明細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薪資支出 \$17,255 \$161,391 \$74,725 \$253, 371

3,556 9,633 16,456 29,645

耗材
- 20,694 20,694
專利申請 $\qquad \qquad \qquad$ 20,410 20,410 各項目餘額未超過本科
目金額百分之五者
其他費用 45, 502 34,692 67, 304 147, 498

\$66,313 \$205,716 \$199,589 \$47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