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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PM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58425_rns_2025-04-25_119c2034-ff0b-4c3f-99cf-0fe2c0a0c65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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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5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6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18,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664,220.14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83,935,779.8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
-----------------------------------
(万元) 集资金金额(万 募集资金金额
元) (万元)
1 有研粉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0,753.65 10,753.65 10,753.65
2 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3 泰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9,706.92 9,706.92 7,639.93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40,460.57 40,460.57 28,393.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 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 资品种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 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 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入: 2 1012

陈国潮

李海波

长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