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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nm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M&A Activity 2016

Feb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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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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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星华新材企业并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调整设立方案的独立意见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我们对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北京星华新材企业并购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 调整设立方案事项的相关材料进 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并购基金调整设立方案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对并购基金进行增资, 有利于推动公司对外投资并购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 平,加速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并购基金本次引入云领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北京富源恒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两个投资者,有助于缓解并购基金未来投资并购项目所需的资金压 力,提高并购基金的投资规模和效率,有助于公司未来投资并购业务的顺利开展。

综上,同意对并购基金的设立方案进行调整。

(本页无正文,系《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星华新材企业并 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调整设立方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永岗 邱洪生 吴琪

2016 年2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