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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nm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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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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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4-005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9,900,007.18元(含本数),在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款 (以下简称“国拨资金”)形成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有研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元)
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 319,900,007.18
合计 319,900,007.18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款形成的委托贷 款,不涉及募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批事项,亦不涉 及使用建设用地的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一)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是将中国有研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有研新材的 国拨资金按照规定转为中国有研对有研新材的直接投资(股权投资)。相关规定 如下:

1、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 意见》(财办企[2009]121 号)规定,“集团公司取得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 助性质的财政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处理后,将财政资金再 拨付子、孙公司使用的,应当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 应当作为集团公司投入的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处理,不得作为内部往来款项挂账或 作其他账务处理”。

2、财政部印发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规 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 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 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 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

3、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 号)规定,“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 支持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 国有资本权益。涉及股权多元化子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 3 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综上,中国有研取得的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资本 性财政性资金、通过子公司实施的资本预算资金,在不具备增资条件时拨付有研 新材,可列作委托贷款,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二)减少持续关联交易

中国有研以委托贷款方式向有研新材拨付国有资本性质的资金,构成了关联 交易。本次发行将中国有研所取得的国有资本性质的资金转为中国有研对有研新 材的股权投资,能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与完善,从而保障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减少有研新材的财务费用

中国有研拨付的国有资本性质的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下发给有研新材,公 司需要向中国有研定期支付委托贷款利息,增加了公司的财务费用。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偿还中国有研的委托贷款 319,900,007.18 元。待本次发 行完成后,将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此次偿还委托贷款的资金,每年可降低 公司的利息成本约 640.5 万元,相应地增加公司利润。

(四)降低有研新材资产负债率

中国有研将国有资本性质的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拨付给有研新材,增加了 有研新材的负债,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有研新材 资产合计为 59.63 亿元,负债合计为 20.0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3.63%(合并报 表口径)。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有研新材资产负债率将降至 31.48%(合 并报表口径)。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 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 减少利息支出,从而提升盈利水平,提高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 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款形成的委托贷 款。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 部检查与考核,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偿债 能力。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3.63%(合并报表口径)。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数据为计算基础,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偿还委托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为 31.4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 险,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委托贷款,可以减少贷 款规模,降低利息支出,相应提升公司利润规模。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流入 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基本一致,公司经营资金不发生变化。

由于本次交易将减少公司的委托贷款规模,降低了利息支出,有利于减少后 续现金流出。

六、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具有充分的必要 性和良好的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将降低公司负债水平,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