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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nm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ul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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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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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6 股票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8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5.75 元/股调整为5.7441 元/ 股。
一、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有色金属 研究总院)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133 号),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有研新材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有 研新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3、公司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对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
6、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 续,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并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7、2019 年2 月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 销崔跃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3,6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7 月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批回购注销方案和调整第一批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官永恒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3,400 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原因及方案
2019 年4 月4 日,公司召开了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59 元(含税),总分红
额度4,997,762.16 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98.74%。2019 年5 月14 日,发布了 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确定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2019 年5 月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5 月21 日。
根据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派息等事 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对于派息的 情况,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 P= P0 -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 P 仍须大于 1 。
因此,公司目前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调整为: 5.75-0.0059=5.7441元/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回购完成后,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持 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