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rinm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15, 2016

56564_rns_2016-12-15_8a15b956-51b3-4c11-98ac-192899065b1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 于向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向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向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四项关于 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四家子公司增资,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 改善子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竞争力水平,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四家子公司增资。

独立董事:高永岗、邱洪生、吴琪

2016 年12 月15 日